索引号: 113708264940460403/2025-037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微山县交通运输局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成文日期: 2025-05-07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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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丨《微山县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来源:微山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05-07 09:3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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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机动车维 修企业经营行为,夯实企业安全、环保主体责任,针对未备 案汽修厂安全隐患、环保问题突出,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 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整治活动,现制 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整治未备案机动车维修经营单 位,消除安全隐患和环保风险,扭转我县维修行业管理软散 状况,有效解决我县维修行业备案率不高、汽车维修行业安 全环保不达标、企业违法违规查处力度不足等问题,实现全 县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全覆盖,构建“备案规范、监管到位、 竞争有序”的行业管理体系,确保机动车维修经营环境井然 有序,行业面貌焕然一新,促进我县机动车维修行业健康有 序发展。

二 、整治范围

1.全县一、二、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含M 站、个体经 营户)。

2.未依法备案、未取得合法经营资质、安全环保不达标 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含个体经营户)。

三 、重点任务

(一)全面摸排,建立企业三张清单

驾培维修所牵头,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属地交通运 输服务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交通窗口等相关单位、部门成



立联合检查小组,按照应备尽备原则,对全县机动车维修经   营备案情况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实地走访核实、调阅营   业执照信息、搜索地理位置等方法,摸清本辖区内机动车维   修经营者底数,建立“备案企业清单”、“未备案企业清单” 和“企业问题清单”。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销号,闭  环管理。其中,企业问题清单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二)分类处置,全面加强备案管理

对符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条件的企业,指导其提 交备案材料,依法纳入监管。对安全环保不达标和备案事项 发生变化的企业,责令整改,验收合格后备案。督促尚未备 案从事机动车维修、非法改装车辆、使用假冒伪劣配件、虚 列维修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及时备案 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无固定经营场所、严重违规的企 业,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 第四款、第五款,第七十一条、《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 五十一条给予责令改正、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理,依法规范 市场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三)专项检查,强化安全环保监管

紧密结合当前新一轮省级、中央生态环保督查迎检工 作,利用日常监管、重点时段检查等多种形式,协同各相关 部门,强化安全专项检查,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 点对消防设施、电气线路、危化品存储等开展检查,严禁露 天喷漆、污水直排、“三合一”场所。打好环保达标整治组 合拳,重点核查废机油、废电池等危险废物规范处置情况, 严查未建立有效处理和保持环境整洁的环境保护制度、未编



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未履行填报《建设项目影响环境 登记表》相关环保要求等行为。监督企业抓好整改,确保监 督检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加强引导,切实提升服务水平

督促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牢固树立优质服务、质量为先的 经营理念,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维修标准规范以及 公开的维修技术信息开展维修作业,如实填写维修记录,加 强维修项目和维修费用等修前告知、维修进度和维修项目变 更等过程沟通、维修质量和服务满意度跟踪回访,在醒目位 置公开监督投诉电话12328、服务质量承诺、工时定额及收 费标准、常用配件价格等信息,及时受理各方面投诉咨询, 全面提高机动车维修服务水平。

四、责任分工

针对未备案汽修厂的整治和管理,驾培维修所、交通运 输综合执法大队、各属地交通运输服务所、行政审批服务大 厅交通窗口等明确分工、协同合作,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

(一)驾培维修所主要职责:

1.指导和监督机动车维修行业的健康发展,推动行业规 范化、标准化。

2.指导维修企业依法备案,提供服务和支持。

3.对备案维修企业纳入事中事后监管。

4.协调各部门工作,统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

(二)执法大队主要职责:

1.对推送的维修企业违规经营、超限期未备案汽修厂等 情况进行处理处罚。



2.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环保不达标或违规经营的汽修 厂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三)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交通窗口主要职责:

1.负责汽修厂的备案登记、审核和发证工作。

2.对备案汽修厂的基本信息、资质条件、经营范围等进行 审 核 。

3.定期更新备案信息,确保数据准确。

4.指导维修企业依法备案,提供服务和支持。

5.及时向驾培维修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各属地 交通运输服务所推送已备案和未备案维修企业,便于开展事 中事后监管,规范合法打击非法。

(四)属地交服所主要职责:

1.定期巡查辖区内机动车维修企业,发现未备案或违规 经营的及时督促备案,推送驾培维修所。

2.协助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开展现场执法工作。

3.对辖区内汽修厂开展政策宣传、属地监管,督促规范 经 营 。

五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微山县交通 运输领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具体措施,成立机动 车维修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排查治理工作。各 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机动车维修行业专 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实际统筹部署, 明确专人负责,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检查指南,抓好组织实施 和督促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信息共享,保持互联互动。各部门(单位) 要加强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互联互通。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交通窗口定期向驾培维修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属地 交通运输服务所通报备案信息情况,属地交服所对日常巡查 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驾培维修所、交通运输综合执 法大队、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交通窗口,确保问题得到快速处 理。

(三)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规。驾培维修所要强 化与各部门(单位)沟通协调,牵头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 成工作合力,定期联合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各属地交通 运输服务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交通窗口开展联合整治行 动,形成监管合力,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专 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环境。各部门(单位) 共同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渠道,广泛 宣传机动车维修行业依法依规备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 维修企业的法治意识,引导车主选择正规维修厂进行维修, 促进维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025〕15号关于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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