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书文号
当事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作出决定的日期
公示期限
济环微罚〔2025〕16号
微山县大维木制品有限公司
91370826050934178Y
李维良
利用私设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责令改正,罚款10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
2025年5月22日
最短三个月最长三年
济环微罚〔2025〕21号
张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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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责令改正,15625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
2025年5月28日
济环微罚〔2025〕22号
朱士伟
改装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
责令改正,1000元
《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修正)》第三十一条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