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中心城区JN-WS-E片区青山路沿线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社会公示与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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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众参与,发挥公众在我县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微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要求,现依法对《微山县中心城区JN-WS-E片区青山路沿线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规划内容进行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内容1.规划范围位于青山路与戚城街交汇处的东北侧和西南侧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面积11.59公顷。 2.主导属性工业。 3.土地使用规划规划城镇建设用地面积11.59公顷,其中,二类工业用地8.61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2.24公顷,社会停车场用地0.41公顷,防护绿地0.33公顷。 4.道路交通规划青山路、戚城街为城市主干路。 5.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33公顷,均为防护绿地。 6.重要控制线规划道路红线:青山路道路红线宽度50米,戚城街道路红线宽度24米。 城市绿线:规划2处防护绿地,总用地面积0.33公顷。 城市黄线:规划1处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0.41公顷。 7.相关规划图2025年5月27日—2025年6月25日 规划用地现场。 微山县人民政府政务网站,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网站。 1.电子邮箱:wsgh6967@163.com 2.联系电话:0537-8235669 3.监督电话:0537-8232944 4.信件:寄往“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东风路275号(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277600 对上述规划草案的意见应在公示期内提出,有效反馈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身份信息、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不准确、不完整或者无法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或者反馈逾期,均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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