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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中心城区JN-WS-E片区青山路沿线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社会公示与征求意见

来源: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5-27 16:3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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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众参与,发挥公众在我县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微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要求,现依法对《微山县中心城区JN-WS-E片区青山路沿线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规划内容进行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内容
1.规划范围

位于青山路与戚城街交汇处的东北侧和西南侧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面积11.59公顷

2.主导属性

工业

3.土地使用规划

规划城镇建设用地面积11.59公顷,其中,二类工业用地8.61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2.24公顷社会停车场用地0.41公顷,防护绿地0.33公顷。

4.道路交通规划

青山路、戚城街为城市主干路

5.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33公顷,均为防护绿地。

6.重要控制线规划

道路红线:青山路道路红线宽度50戚城街道路红线宽度24

城市绿线:规划2防护绿地,总用地面积0.33公顷

城市黄线:规划1处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0.41公顷。

7.相关规划图

二、征集单位

微山县人民政府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公示时间、地点及方式
1.公示时间

2025527日—2025625

2.现场公示

规划用地现场

3.网上公示

微山县人民政府政务网站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网站

四、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wsgh6967@163.com

2.联系电话:0537-8235669

3.监督电话:0537-8232944

4.信件:寄往“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东风路275(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277600

五、其他事项

对上述规划草案的意见应在公示期内提出,有效反馈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身份信息、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不准确、不完整或者无法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或者反馈逾期,均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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