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民政局关于集中开展结婚证补领补办工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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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信息的规范化管理,提升婚姻登记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满足广大群众婚姻登记证使用需求,根据山东省民政厅、济宁市民政局要求,微山县民政局集中开展婚姻登记补领、补办工作。 一、补领婚姻登记证的用途 1、涉及财产:房屋买卖、房屋拆迁、房产过户、遗产继承、债权债务、公积金提取等。 2、涉及出境:出境旅游、移民、留学等。 3、涉及生育:办理生育登记、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4、涉及户口:异地落户、子女落户、子女入学入托等。 5、涉及工作:工作调动、创办公司等。 补证后,当事人通过“爱山东”APP可直接查阅使用其电子结婚证。 二、重点补证对象 1、男女双方或一方具有微山县户籍,1950年5月1日以后未办理过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目前仍维持该婚姻状况。 2、男女双方或一方具有微山县户籍,1950年5月1日以后办理过结婚登记,但是结婚证丢失或结婚证上的个人信息不全(无出生日期,无身份证号码等)、有错误(姓名、出生日期或身份证号码与实际不符)或使用军人证件号码结婚登记,目前仍维持该婚姻状况。 三、补领结婚证的必备材料 1、双方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2、原始结婚证或者加盖公章的原始结婚登记机关档案证明或基层证明材料。 3、3张近期免冠同底版大二寸合影照片(微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可免费提供结婚照相服务)。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需双方亲自到微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地址:微山县为民服务中心三楼28号窗口)。 温馨提示:微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近期将赴各乡镇(街道)开展巡回登记服务,让群众少跑腿,请咨询社区(村)、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合理安排补领、补办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冬春)、14:00-17:30(夏秋)(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537-8267700。 微山县民政局 2025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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