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新增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
||||||||||||
|
||||||||||||
近日,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按照规定程序,组织人员对拟新增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拟新增微山县韩庄镇第二卫生院等2家医疗机构为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县医保中心反映。 联系人:宋作峰 地址:微山县东风路279号 电 话:0537-8220356 微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7日 附件: 拟新增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