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走深走实十周年——致市民的一封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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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市民朋友: 大家好!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2025年4月15日,是第10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走深走实十周年”。了解和学习国家安全有关知识,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知识。 一、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并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二、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国家安全共包括20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金融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生物安全、人工智能安全、数据安全。 三、举报电话 12339是受理个人和组织发现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情况线索举报电话。公民和组织如发现危害国家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12339向属地国家安全局报告,或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www.12339.gov.cn进行举报,也可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 四、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具体有: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以上这些行为,国家不仅会依法惩治,还要防范和制止。 五、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明确规定: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维护国家安全人人可为。让我们携手同行,共保国家安全,同护幸福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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