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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来源:微山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5-03-27 09: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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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微山县统计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法治宣传教育为重点,以执法检查为抓手,扎实开展统计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和“以案示警”深入自查整改活动,不断推进统计法治建设走深走实。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法治工作责任

为做好2024年全县统计法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统计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微山县统计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任务分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明确法治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全面落实统计法治责任,推进统计系统学法用法实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水平。

(二)建立健全机制,强化法治教育引领

运用“四学联动”抓实法治学习,党组“领学”,党支部“研学”,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精学”,党员干部“自学”多层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充分运用专题党课、警示教育等形式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和《民法典》专题培训,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提请县委、县政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3次。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6月27日,为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联合办班的科级干部学员讲授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在各类县级培训班上宣讲统计法律法规10余次,参训人员600余人次,努力提升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依法统计能力和水平。

(三)开展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生态

积极参与全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5月份开展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加强宪法学习宣传。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载体,开展“统计宣传进社区”新修改《统计法》集中宣传活动,扩大统计法治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紧密结合党建工作、“1316”助企攀登、第五次经济普查、人口抽样调查、联网直报、数据质量核查和调研走访等契机,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讲,派发普法资料2000余份,提高社会各界对依法统计的认知程度。

(四)积极谋划,推进专项治理走深走实

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高效能开展规范执法专项治理。制定《微山县统计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主动排查在防治统计造假、强化执法监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8期,发现问题并改正118条,整理工作落实台账8期,统计执法质量和效能明显提升,防治统计造假成效持续得到巩固。“以案示警”严守“底线”,不触“红线”,8月20日,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传达学习省市经普办、省市统计局《关于开展以案示警深入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9月2日、10月16日,组织召开全县以案示警深入自查整改防范统计造假工作推进会议2次,要求各镇街、有关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整改要求,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数据支撑,坚决守住数据质量生命线。

(五)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统计监督贯通协同

严格执行统计执法规定要求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公示行政检查结果。制定《微山县统计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明确全年执法检查时间任务、范围和方式。2024年累计完成“四上”企业执法检查22家,其中联合市场监管局共同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10家,做到平台随查随录,及时向社会公示,有效优化统计环境。强化与县纪委监委等部门贯通协同,联合制发《关于建立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的意见(试行)》,形成常态长效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仍有待加强。部分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对《统计法》等法律法规还不够了解,对统计工作支持配合程度不够,依法统计意识还不够强。部分基层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重要性认识不足,平时工作重点以统计业务工作为主,对普法和执法工作重视不够。

二是统计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人员队伍力量不足,缺少专业执法人员,目前县统计局拥有国家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仅有1人,面对专业性强的统计执法,难以高效完成统计监督任务,执法人员队伍亟待壮大。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全年通过党组会、全局例会、专题学习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全局统计法治工作,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重要内容,严格按照统计现代化改革的有关要求,不断增强全局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提升全局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确保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决策合法合规。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下步计划

(一)持续加强理论学习,推进法治思想宣传

继续加强《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及《监督意见》《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的学习宣传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及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必学内容,通过学习真正把敬畏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树立起来,提高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持续推动统计普法与统计业务工作相融合。充分利用党校专题培训班、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年定报培训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提高全员依法统计意识。

(二)持续抓好专项治理行动,抓实数据质量管控

切实对照行动方案,抓好统计法治和业务工作、专项治理行动与日常统计工作结合,持续自查自纠。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监管,每月定期调度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数据上报情况,对问题企业采取核查、提醒、约谈等综合措施,督促问题整改。持续开展数据质量核查,每月抽取20%的企业开展数据核查,坚决防止企业瞒报数据。配合做好国家省市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将防范统计造假贯穿全过程,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三)持续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

健全统计执法机构,不断充实统计执法人员,加大执法证考试的动员力度,加强统计执法人员培训实践,组织执法骨干积极参与省市级执法实践,提升统计执法能力。持续抓好统计执法监督和“双随机”检查,切实维护统计工作权威性、严肃性、真实性。常态化开展统计造假案件通报警示教育,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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