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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 发布时间:2025-03-19 09:21 浏览次数:

2024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的要求融入到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手段,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优化执法手段,提高服务水平,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现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一)做好法治学习与宣传教育。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重点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专题学法活动。

(二)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部署重要工作,协调重要环节,督办重要任务。制定了本单位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局领导班子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汇报,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八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结合“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县法院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在日常行政管理和监管执法工作中,推行实时普法、说理式执法,实现普法与监管执法有机融合。

(四)做好法治教育相关工作。组织局持证人员参加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及证件审验培训工作。全局73名持证人员都已完成培训,确保了45名四年年审人员顺利换证。组织3名同志新申领执法证,1名同志新申领听证主持人证。全局89名工作人员全部完成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并全部合格。邀请县司法局领导来我局做题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暨依法行政培训会”,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利用“周五素质提升课堂”开展《行政复议法》《黄河保护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

(五)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和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执法约束,规范执法行为,杜绝随意执法、粗暴执法等现象,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优化执法方式,持续推进“无感”执法,非现场执法占比达到52%。落实行政处罚案卷联审制度,全面提升案卷质量。强化行政边界地区联动执法,形成执法合力。全年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7件,罚款77万余元。

(六)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聚焦省市县重点项目,实施重大项目清单制度,对列入清单范围内的80个项目逐一梳理、精准分级、主动对接、加强调度,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开工,全年完成环境要素保障项目79个,完成率98.5%。持续开展重点行业清单式执法、省环保督察热线“回头看”、饮用水水源地等专项执法行动,积极帮助企业整改,切实提高执法效率和精准度。贯彻执行《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有效解决边界地区土小企业“左右逢源”顽疾。我局连续两年荣获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做好每一个信访件后督查工作,确保查处到位、整改到位,群众诉求有回应。2024年全年共成功化解环境信访案件 483件,办结率达100%。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欠缺。生态环境执法领域覆盖面广,专业性强,虽开展了相关培训,但仍有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所欠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效果。

(二)法治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在环境法治宣传中,存在普法学习对象不够广泛,普法教育形式不够丰富,对领导干部的普法不够深入等问题。个别企业还存在法治意识淡薄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依然存在“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集体学法。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精准化学法、常态化学法作为增强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通过集中学习+自学,中心组学习+研讨交流方式长期学法,不断增强法律素养,提高履职能力,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能力。

(二)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法律知识培训,通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周五素质提升课堂”等途径,邀请专家和具有丰富行政执法经验的人员进行授课,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执法约束,规范执法行为,经常性对执法工作进行“全面体检”,对执法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做到边查边改、查改结合,常抓不懈。

(三)进一步加大环保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的宣传方式,采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宣传方式,继续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升公众的法律意识、环境保护意识和资源忧患意识,为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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