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70826579375046G/2025-0319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微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组配分类: | 人大建议信息 |
成文日期: | 2025-02-26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微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3050号建议《关于规范城区学校周边流动摊贩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
||||||
|
||||||
尊敬的王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区学校周边流动摊贩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关于您提出的“流动摊贩影响交通和环境卫生”问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足工作本职,坚持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作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一项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全力保障校园周边路段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结合城市管理进社区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入户宣传等方式深入宣传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目的意义,教育引导市民、学生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良好氛围,提高了学生、家长、商户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自觉性。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结合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了《校园周边环境秩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主体和具体步骤,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整治工作及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到辖区中队,进一步压实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目标任务。同时,与交警大队、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形成协调配合的常态治理机制,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中存在的流动商贩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放、环境卫生差等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校园周边乱象得到及时治理。 三、强化整治监管,巩固治理成效 (一)开展集中整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职能职责,以代表反映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校园周边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停放、噪音扰民、乱搭遮阳棚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清理规范校园周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670余起,规范非机动车停放1100余辆,制止噪音扰民行为70余起,暂扣喇叭8个。 (二)加强日常管理。以学校为辐射点,加强周边道路路面管控,严格查处占道经营等现象,保障重点区域安全有序。在实验幼儿园、实验小学、双语小学、实验中学、新奎文小学、爱国小学、县第二实验中学,采取限时、定点经营等措施,要求流动摊贩守时、规范经营。采取车巡、定人、定岗、定责等措施,实行轮班、倒班、错时上班制度,对校园周边乱象进行日常管理,及时制止处理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停放、环境卫生差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全面查找校园整治工作中的不足,采取加大宣传、协同配合、强化整治和日常管理等措施,为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创造一个卫生良好、秩序井然、道路畅通的校园周边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今后继续关心、支持、监督我县城市管理工作。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