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26004433065H/2025-031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微山县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救助标准及申报指南 |
成文日期: | 2025-02-21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微山县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补助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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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987 元;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483元。孤儿成年后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继续享受基本生活费等相应福利保障待遇。 (二)2025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987元,对于已享受城乡低保救助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采取补差的方法,落实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成年后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继续享受儿童福利基本生活费保障待遇。 (三)2025年,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479元,对于已享受城乡低保救助的重点困境儿童,采取补差的方法,落实基本生活费。重点困境儿童成年后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继续享受儿童福利基本生活费保障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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