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26004528486C/2025-0304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微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 组配分类: | 政协提案信息 |
成文日期: | 2025-02-19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微山县发展改革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149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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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镇村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微山县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号召,紧跟国家步伐,全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充电站的建设工作。截至5月底,已在景区、公园、酒店、居民小区等多处公共及专用车位安装充电桩1128个,在建充电站有泇河广场、韩庄镇、马坡镇、高楼乡等站点共计70余个充电桩,有效地解决了群众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充电困难和里程焦虑问题。 一、充电桩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一)开展调研活动,制定充电桩建设方案。为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合理布局和高效利用,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由县发改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县公共停车位、小区进行走访调研,筛选出一批适合建设充电桩的公共停车区。结合调研情况制定充电桩建设方案,确保公共充电站布局合理,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 (二)引进充电桩龙头企业,统筹规划全县充电桩建设。以县属国企创达集团为主导,引进充电桩龙头企业特来电,按照“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原则,推进环微山湖智能充电站建设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建成充电站33座,充电桩497个,涵盖公园绿地、医院、商圈、酒店、集中办公场所和居民小区,全部充电桩均已由特来电连至省平台,实现了一体化监管。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城区公共快充站“5分钟充电圈”,公共充电站“乡乡全覆盖”,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惠民”的充电服务。 (三)积极对接乡镇政府,推进镇村站点布局。与各乡镇政府积极对接,在适宜建设公共充电站的地点如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乡镇中心位置、交通主干道、加油站、社区及中心村等地公共停车位,结合“新能源汽车下乡”和全域旅游发展,布局镇村公共充电站建设。预计24年7月底前可初步形成乡镇站点全覆盖的充电网络布局。 (四)秉持为民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充电服务质量。一是由县供电公司执行省发改委制定的充电桩充电分时电价政策,按照峰谷平分时电价最低电价每度电仅0.222元。二是采取倾斜定价措施,在创达高新产业园、创达大厦、青山公园等场所充电站服务费0.3元,较其他公共场所充电站服务费低33.3%,降低出租物流等营运车辆用能成本,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和绿色低碳发展。三是采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建立充电安全智能防护平台,对充电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运营、统一服务、统一管维,保障车辆充电和服务网络安全。 二、下步工作推进措施 (一)持续优化全县充电桩建设布局。在城区和乡镇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区域,如城区居民小区、乡镇村居社区附近的公共场地、公园绿地停车场等,统一规划一批快充站点,进一步提升便民水平,完善城区公共快充“5分钟充电圈”和乡镇“乡乡全覆盖”便民充电站点布局。 (二)打造微山充电桩“统建统管”模式。依托创达集团的充电桩运营平台,以运营商身份推进充电桩进社区、小区,做到“让安装充电桩像安装燃气、宽带一样方便”。根据产业发展升级迭代小区充电网,由运营商新增变压器,或通过“有序充电”集中管理小区用电负荷,最大限度利用现有容量,减少无序冲击。实行小区“个人报装”和“集中建设”并行,个人仅需付费使用,运营商负责统筹安装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 (三)加强引导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对充电桩建设的认可度和支持度,同时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充电桩的建设运营。加强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营造有利于充电桩建设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推进公共充电桩联网率。以安全化、智能化、高效化为准入指标,推进公共充电桩接入山东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充电安全、安装便捷、使用方便、投资降低、主体明确的充电网络,减少投诉,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力促将我县打造成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区,让绿色出行成为我县的新名片。 感谢您对微山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并希望您一如既往的予以支持,继续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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