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423579-8/2025-0005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微山县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微政字 |
成文日期: | 2025-01-07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微政字〔2025〕1号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微山县两城镇南薄新村、南薄前村、鲁北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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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微山县两城镇南薄新村、南薄前村、鲁北村村庄 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两城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微山县两城镇南薄新村、南薄前村、鲁北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两政呈〔2025〕1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微山县两城镇南薄新村、南薄前村、鲁北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批复如下: 一、规划范围:南薄新村、南薄前村、鲁北村村域范围内的全部国土空间,土地总面积为1392.18公顷。 二、规划期限:2021—2035年。 三、南薄新村、南薄前村、鲁北村村庄定位为“产业振兴样板示范村、生态宜居宜业新村”。依托村庄产业优势与生态优势,联合打造成为集蘑菇种植、食品加工为一体的生态宜居宜业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村。 四、你镇要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切实抓好《规划》的贯彻执行,南薄新村、南薄前村、鲁北村范围内的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规划》的有关规定;要强化村庄建设和管理,控制和引导村庄建设用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切实加大村庄规划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村庄建设行为。 微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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