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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问答——领取生育津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来源:微山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1-25 09: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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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统筹地区(济宁市)协议医院(生育)生育的参保人员,只需提供《出院记录》和《生育津贴申请表》即可领取职工生育津贴。统筹地区(济宁市)之外生育的参保职工,需提供以下材料:1、住院发票2、费用总清单3、出院记录、4、企业单位提交《生育津贴申请表》(停发工资),企业单位集中领取生育津贴需提供单位的银行账户信息,无需提供结婚证、生育服务证等其他非必要材料。在本地生育的,只需要提供出院记录和申请津贴表即可领取。在异地生育的,需要提供: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和诊断证明(门诊)/出院记录(住院),部分地区需提供所在单位的银行账户信息和个人账户信息,无需提供结婚证、生育服务证等其他非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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