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微山县三项举措推动“双试点”城市创建

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 发布时间:2024-09-07 10:01 浏览次数:

微山县深入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持续向“绿”而行,争做“碳”路先锋,成功创建了全省近零碳示范创建城市和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双试点”城市全省唯一。

一是把握示范创建机遇,扎实推动试点申报。坚持“四城一区同创”,将生态文明强县、近零碳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无废城市”、生态工业园区创建统筹推进,加强多试点协同融合,探索多领域系统创新,以“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决心推进降碳减污落实落地。党组会6次专题研究创建事宜,主要负责人积极向上沟通汇报,严把申报要求,严审申报质量;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组织12个县直有关部门召开5次联席推进会议,汇总梳理2000余份支撑材料,高质量编制形成《微山县近零碳城市示范创建方案和研究报告》和《微山县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等申报材料。

二是盯紧指标抓关键,突显特色促提升。以近零碳城市的18项约束项指标、14项参考性指标和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城市的3项试点任务为抓手,有效整合“无废城市”、生态工业园区等各类试点任务措施,突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理念。扎实开展新一轮四减四增、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等行动计划,把实施结构调整和绿色升级作为减污降碳的有效路径途径。立足县域实际,充分发挥绿色生态渔业养殖、采煤塌陷地“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生态复垦”治理模式、“一港五区”内陆水运布局、国内首创“煤矸石—建材—食品—生态渔业—有机果蔬种植”循环经济产业链等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提升降碳减污成效。

三是源头末端共治,夯实降碳减污基础。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环境准入约束作用,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嵌入建设项目、规划环评审批,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6家涉VOCs企业实施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源头替代,鼓励水泥企业实施富氧燃烧和原燃料替代,提升协同降碳减污能力。下大力气对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持续巩固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成效,帮助砖瓦、铸造、玻璃等企业申报3000余万元中央资金治理废气,指导6家企业提标改造并创建绩效分级先进企业,关停淘汰4台共48万兆瓦燃煤机组,帮扶24家涉气企业实现全流程综合整治。加强企业清洁生产监管,实施微山县友良新型建材厂、微山县鹍鹏钙业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节能减排综合技改重点项目,完成微山山水水泥有限公司6个产品碳足迹评价,淘汰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602辆、国三营运柴油货车1999辆,稳定“动态清零”。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