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70826757491614L/2024-0193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配分类: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成文日期: 2024-09-04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来源: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9-04 10: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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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责清单

事项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

类别

责任

科室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

时间

检查主体

1

对市场主体名称等登记事项的检查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信用监督管理科

企业抽查比例为2%,个体工商户抽查比例为0.1%,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比例为3%,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抽查比例为50%,抽查1次(对市场主体名称等登记事项的检查与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的监督检查合并抽取企业比例为1.5%)

4-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的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2

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的监督检查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3

“僵尸企业”检查

长期停业未经营“黑名单”企业的检查

全县长期停业“黑名单”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信用监督管理科

抽查比例为2%

7-12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4

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

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授权行使行政职能的单位、事业单位收费情况的检查

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价格监督检查科

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4-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县直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4-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5

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联合抽查任务)

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由粮食主管部门确定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不低于5%(包含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数量)

5-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6

对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停车场收费经营服务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不低于5%(包含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数量)

5-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7

对直销活动的监督检查

对直销企业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检查

省内注册的直销企业总公司

一般检查事项

反不正当竞争科

按照《山东省直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风险等级A类的企业抽查比例为10%;风险等级B级的企业抽查比例为20%;风险等级C类的企业抽查比例为50%;风险等级D类的企业抽查比例为100%

5-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8

对拍卖活动的监督检查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

4-10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9

广告的监督检查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广告经营主体(企业、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广告监督管理科

抽查比例3%,抽查1次

4-10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已取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批文的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3%,抽查1次

4-10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0

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监督检查

工业产品获证生产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按照信用风险等级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20%及以上;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4-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等级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20%及以上;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4-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1

对棉花、茧丝、毛绒、麻类纤维及纤维制品实施监督检查

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检查

棉花等纤维收购、加工、销售、承储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等级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20%及以上;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4-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2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流通领域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成品油经营单位

重点检查事项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加油站(船)、油品仓储和批发企业成品油和车用尿素100%全覆盖监督抽检

1—12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对燃气具(燃气灶具、连接软管、燃气调压器)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

燃气具(燃气灶具、连接软管、燃气调压器)销售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企业抽查比例为20%以上(含20%),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5-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对烟花爆竹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

烟花爆竹销售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烟花爆竹销售企业100%全覆盖监督检查

5-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对儿童和学生用品(玩具、文具)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

儿童和学生用品销售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企业抽查比例为0.5%以上(含0.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5-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

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企业抽查比例为20%以上(含20%),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5-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3

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获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抽查比例为0.5%,抽查1次

4-10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对食品小作坊的行政检查

登记的食品小作坊

重点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0.5%,抽查1次

对食品销售者的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风险等级为B级的食品销售者

重点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0.5%,抽查1次

4-10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对生产环节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其中D级1家,剩余B、C级抽取

4-10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对经营环节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企业抽查比例为1%,每年抽查1次

3-10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风险分级为D级的餐饮服务经营者

重点检查事项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抽查比例为0.5%,抽查1次

4-10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对小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管

小餐饮经营者

重点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0.1%,抽查1次

4-10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餐饮服务经营者(含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0.02%

3-6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学校、养老机构、建筑工地、医院食堂、中央厨房、集体配送餐等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1%

3-6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4

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的监督检查(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监督管理)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医疗卫生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计量和标准化科

抽查比例为4%

4-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使用安全防护工作计量器具的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5%

4-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粮食购销领域有关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5%

4-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加油站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10%

4-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眼镜制配场所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7%

4-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集贸市场和商场、超市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5%

4-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市内获得水表型式批准证书的生产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20%

3-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市内获得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型式批准证书的生产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50%

3-11月

15

对能源计量进行监督管理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省内应实行能效标识管理的产品的生产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生产企业抽查比例为10%

4-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6

对水效标识进行监督检查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省内应实行水效标识管理的产品的生产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生产企业抽查比例为10%

4-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7

对商品量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省内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2%

4-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8

对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检查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省内综合类报纸、产品标签标识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2%

4-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9

对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督管理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省级依法授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计量和标准化科

抽查比例为10%

4-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各级专项计量授权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20%

4-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20

地方标准监督检查

地方标准监督检查

行业主管部门

一般检查事项

计量和标准化科

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5-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21

团体标准监督检查

社会团体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监督抽查

社会团体

一般检查事项

团体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抽查比例为3%,抽查1次

4-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22

企业标准监督检查

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执行标准的监督抽查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执行标准抽查比例为1%,抽查1次

4-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23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抽查比例为8%,每年抽查1次

3-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24

对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自愿性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认证机构、获证组织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根据监管实际确定,抽查1次

4-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认证机构、获证组织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根据监管实际确定,每年抽查1次

3-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25

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监督

专利代理机构主体资格和执业资质检查

专利代理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知识产权科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抽查比例为100%(律师事务所除外),抽查1次

3-11月

协助完成省、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发起的任务;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自行发起

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办事机构情况的检查

专利代理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执业行为检查

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

一般检查事项

26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商标代理机构执业情况

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所)

一般检查事项

知识产权科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0%,抽查1次

3-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27

专利代理监督检查

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情况核查

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

重点检查事项

专利代理机构10家

5-9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28

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督检查

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知识产权科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企业抽查比例为4%,个体户抽查比例为0.1%,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比例为1%,抽查2次

3-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29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

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0%,抽查1次

3-10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30

奥林匹克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奥林匹克标志使用行为

食品饮料、文体用品、服装鞋帽、冰雪装备器材等领域,酒类、纪念品、玩具等商品类别的生产、销售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10%,抽查1次

7-8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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