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26MB2858967H/2024-021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微山县应急管理局 组配分类: 政务服务
成文日期: 2024-09-28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微山县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公示

来源:微山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9-28 15: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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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根据《山东省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的通知》(鲁震便函〔2023〕196 号)的要求,现将我县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公示如下:    


附件:1.微山县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公示一览表

          2.《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GB/T 19531-2004)划定的地震监测设施保护范围


                                                                              微山县防震减灾中心

                                                                             2024年9月27日


附件1

                                                   微山县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公示一览表

 

序号

台站名称

地理位置

测项

经度

纬度

保护要求

保护范围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独山岛台

微山县两城镇独西村

测震/强震

116.75

35.10

1.不得破坏地震监测设施及附属设施。

2.不得在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采矿、钻井、抽水、注水等破坏或者影响地震观测环境的行为。

3.不得在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

原则上400米,具体参照《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GB/T19531-2004)等标准执行。

王税

8222452

2

微山岛台

微山县微山岛镇小官村

测震/强震

117.24

34.67

1.不得破坏地震监测设施及附属设施。

2.不得在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采矿、钻井、抽水、注水等破坏或者影响地震观测环境的行为。

3.不得在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

原则上400米,具体参照《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GB/T19531-2004)等标准执行。

王税

8222452

3

微山夏镇地震监测站

微山县实验中学

预警基本站

117.12

34.79

1.不得破坏地震监测设施及附属设施。

2.不得在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采矿、钻井、抽水、注水等破坏或者影响地震观测环境的行为。

3.不得在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

原则上400米,具体参照《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GB/T19531-2004)等标准执行。

王税

8222452


附件2

《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GB/T 19531-2004)划定的各类地震监测设施保护范围


表1:地震计安放位置与干扰源之间的最小距离

干扰源

最小距离(单位:千米)

最小距离比例系数

Ⅱ级环境地噪声台站

其他级别环境地噪声台站

硬土和沙砾土

基岩

Ⅲ级(含Ⅲ级)以上铁路

2.00

2.50

2.00

0.80

0.60

0.40

县级以上(含县级)公路

1.30

1.70

2.00

0.80

0.60

0.40

飞机场

3.00

5.00

2.00

0.80

0.60

0.40

大型水库、湖泊

10.00

15.00

3.00

0.10

0.04

0.02

海浪

20.00

20.00

8.00

0.20

0.10

0.05

采石场、矿山

2.50

3.00

2.00

0.80

0.60

0.40

重型机械厂、岩石破碎机、火力发电站、水泥厂

2.50

3.00

2.00

0.80

0.60

0.40

一般工厂、较大村落、旅游景点

0.40

0.40

2.00

0.80

0.60

0.40

大河流、江、瀑布

2.50

3.00

4.00

0.60

0.40

0.20

大型输油输气管道

10.00

10.00

2.00

0.60

0.40

0.20

14层(含)以上的高大建筑物

0.20

0.20

2.00

0.50

0.30

0.10

6层楼以下(含)低建筑物、高大树木

0.03

0.04

2.00

0.80

0.60

0.40

高围栏、低树木、高灌木

0.02

0.03

2.00

0.80

0.60

0.40

注1:N级台站与干扰源之间最小距离=Ⅱ级台站与干扰源之间最小距离×N级台站最小距离比例系数

注2:大型水库、湖泊:指库容量≥1×1010m3的水库、湖泊;

注3:重型机械厂:指有大型机械、往复运动机械的工厂;

注4:一般工厂:不产生明显振动感的工厂;

注5:地震台站与7~13层建筑物的最小距离根据地震台站与6层和14层建筑物的最小距离按层数内插。


表2:电磁观测设施与人工电磁干扰源之间的最小距离

人工电磁干扰源

最小距离

(单位:千米)

大地电场

地磁

地电阻率

城市有轨直流运输系统

50

30

30

电气化铁路

10

0.8

5

普通铁路

1

0.8

1

高压交流输电线

35KV以上、500KV以下

1

0.3

0.3

500KV以上

1.5

0.5

1.5

高压直流输电线

线路垂直方向


0.4βI(注)


线路接地极


0.2βI(注)


工频骚扰源

30kVA以下变压器或相当功率的用电器

0.05


0.05

30kVA以上变压器或相当功率的用电器

0.1


0.1

金属管道(线)类设施

地面敷设或埋设金属管道



1

接地金属线的接地点



0.07

公路

三级及三级以上


0.8


三级以下


0.3


含铁磁性材料(κ=l 000,N=0)的建筑物或构筑物(铁磁性材料的重量单位:吨)

1


0.163


10


0.340


100


0.735


1000


1.633


10000


3.400


注:I-直流输电线路的额定电流,单位为安培(A);

β-直流输电线路上允许的最大不平衡电流△I对额定电流的比值,即β=△I/I。


表3:地壳形变观测仪器与干扰源之间的最小距离

干扰源

距地震台站地壳形变观测仪器的最小距离

(单位:千米)

地倾斜

地应变

重力

跨断层形变

海洋

4

4

10

0.5

水库、湖泊

1×109m3以上

3.5

4.0



1×107m3~1×109m3

2.5

2.5



1×106m3~1×107m3

1.0

1.0



1×108m3以上

2.5

2.5

3.0

0.5

江、河

水位年涨落大于2m

1.5

1.5

3.0


水位年涨落为1m~2m

1.0

1.0



工程总荷载变迁质量大于5×107kg的建筑、工厂、仓库、列车编组站等荷载变化源

1.0

1.2

0.5

0.5

铁路、三级以上公路

1.0

1.0

1.0

0.5

机场跑道、停机坪

4E级机场



5.0


3C级机场



3.5


采石、采矿爆破点

单段炮震药量大于50kg

2.0

2.0

3.0

1.0

单段炮震药量大于500kg

4.0

4.0

6.0

2.0

冲击力≥2×103kN的冲击振动设备

1.0

1.5

1.0

0.5

抽(注)水井、采油井

抽(注)量为5m3/d~100m3/d、水位降深5m以下

0.8

1.6

1.0

0.5

抽(注)量大于100m3/d、水位降深5m以上

1.0

3.0

2.0

1.0

地下水漏斗沉降区




0.5

35KV及以上的电压的高压输电线、变压器

0.3

0.3

0.3

0.3

微波通道和强电磁源




另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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