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26MB2858967H/2024-0215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微山县应急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议题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4-09-27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关于对微山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议题解读:关于落实《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水上安全工作的通知》有关情况的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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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题背景 9月1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水上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加强组织领导、理顺职责边界、压实镇街属地责任、开展水上联合整治、区域联合先行先、试探索安全管理新举措,尽快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基层治理、公众参与”的有效治理体系,从源头上预防涉水安全事故发生。 二、议题目的 传达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水上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听取全县水上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下步工作措施,确保水上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三、重要举措 (一)强化对上沟通。积极对接省市有关部门,加快出台乡镇船舶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强化自备船安全管理及执法处罚提供相关法律依据,从源头上有效化解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 (二)强化责任落实。压紧压实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自备船停靠点巡查,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载客船舶、“三无”船舶、违规运营企业和项目工程进行溯源倒查,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职尽责,加强协同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强化水上安全监管,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闭环。 (三)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市通知要求,加强与周边区县的信息共享,探索建立水上联合监管、执法机制,互通信息、联合惩处,共同研究解决交叉水域、“插花地”等难点问题。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安全“五进”活动,加大水上安全、警示教育、有奖举报、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在提升群众水上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发动群众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群防群治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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