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26004329049W/2024-019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微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组配分类: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成文日期: 2024-09-02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微山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来源:微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09-02 16: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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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事项大类

抽查事项小类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对象

检查方式

检查比例和频次

一般检查事项

中小学教学和教辅用书检查

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选用、管理及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2009年11月通过)第四十九条:“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体确定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课程评估机制,保障课程方案实施。”

中小学校

双随机、

一公开

5%、每学年一次

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检查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教育、中小学教育组织教学等办学行为是否符合要求

1.制定检查计划;

2.教育行政部门开展

中小学

幼儿园

双随机、

一公开

5%、每学年一次

学校教育教学用语用字的管理和监督

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是否规范

《教育法》(1995年3月通过,2015年12月修正)第二十五条:“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

中小学

幼儿园

双随机、

一公开

5%、每学年一次

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检查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办学内容等进行检查

《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2018年9月通过)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其培训内容、进度、时限等事项,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校外培训机构

双随机、

一公开

2%、每学期一次

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是否保持完整好用;灭火和应急疏散防灾演练是否落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日常防火检查、巡查记录是否落实。

《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2018年11月通过)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所管理学校的下列安全工作:(五)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设施、设备状况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学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中小学幼儿园

双随机、

一公开

5%、每学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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