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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微山县人才金政引才补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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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济宁市委、市政府《济宁人才金政20条》(济办发〔2022〕25号)相关规定,现就我县用人单位申请引才补贴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和条件 (一)申请范围:微山县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并纳税的的企业。 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新全职引进以及来济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企业新全职引进以及来济自主创业的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全日制本科生(含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攀登企业新全职引进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二)申请条件:青年人才属首次在济就业,且用人单位按规定为人才本人缴纳社会保险。首次在济宁就业时间认定以首次在济宁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新引进青年人才来济就业、自主创业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补贴标准 (一)博士研究生。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3年内市财政按照每人每年6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其中企业引进或自主创业的,延长至5年,并给予人才家庭10万元奖励。 (二)硕士研究生。对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3年内企业税务登记县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全球TOP200、国内“双一流”高校毕业和攀登企业引进的延长至5年),并给予人才家庭3万元奖励。 (三)全日制本科生(含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生,3年内企业税务登记县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2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全球TOP200、国内“双一流”高校毕业和攀登企业引进的延长至5年)。 (四)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对符合条件的攀登企业新全职引进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3年内企业税务登记县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 三、申请流程 (一)补贴申请。用人单位通过济宁市人才服务中心在线申报平台(http://60.211.255.252:8080/jnrcw/jnrsrch/home)进行线上申请,业务流程位置:人才引育-青年人才-青年人才引才补贴-人才补贴信息确认。用人单位按照要求上传并报送相关材料。 (二)名单公示。济宁市人社局对博士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拟定“引才补贴(博士)拟发放名单”,在济宁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县人社局对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申请材料审核,并拟定“引才补贴拟发放名单”,在县人社局门户网站、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政策兑现。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资金拨付相关流程发放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履行税务代扣代缴义务后,及时发放给人才。 四、有关要求 (一)用人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于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0月8日通过服务平台进行上传有关材料,并将纸质材料送交业务受理窗口,逾期不再受理。 (二)引才补贴发放形式。引才补贴申请主体为用人单位,新引进青年人才在用人单位或自主创业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为1个年度(批次)进行兑现;缴纳社会保险未满12个月的,延至下个年度进行申报。因特殊情况当年未申报引才补贴的,可延至次年申请。次年仍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青年人才出离济宁市域的,不再具备享受青年人才引才补贴资格,停止兑现引才补贴(公示无异议的人才除外)。 (三)针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人才家庭奖励,博士研究生应在企业或自主创业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5年,硕士研究生应在企业或自主创业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符合上述标准的,由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职责分别将奖励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及时履行税务代扣代缴义务并足额发放给人才本人或人才家庭成员(直系亲属)。人才家庭奖励为税后金额。 (四)申报单位和人才须对核查信息及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料审查、监督核实工作贯穿始终。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享受政策资格,追回已发放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应责任。 (五)同一人员(项目)获得多项奖励(资助)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六)2022年10月1日之前引进的青年人才,依据《关于实施“智汇济宁·才绘圣城”工程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济发〔2020〕13号)相关规定申领青年人才补贴,依据相关通知接续申请。2022年12月31日之后引进的青年人才,引才补贴依据后续通知进行申请。 (七)引才补贴申请采取线上线下同时办理的方式,请用人单位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材料递交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业务受理窗口。 业务咨询:微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微山县城后路119号 王宏 0537—8226907
附件: 4.
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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