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惠民政策——低保家庭大学生 |
||||||
|
||||||
一、救助条件 1.本县城乡低保家庭的成员; 2.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 3.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新生。考取师范、军校等免交学费专业的学生和处于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学生不在救助范围之内。 二、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 2.救助对象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新生入学救助的,提供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本人申请的救助金用于入学学费的承诺书;申请大学生在校救助的,提供高等院校出具的在校证明。 三、救助标准 本科新生可享受5000元一次性入学救助,专科(高职)新生可享受3000元一次性入学救助。自入学第二年起至大学毕业,均可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在校救助。 四、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受理→县民政局审核确认→公示。 五、救助金发放 大学生救助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县民政局经农商银行直接发到当事人提供的账户。 六、咨询电话 韩庄镇:8511918 微山岛:6620928 昭阳街道:8959053 夏镇街道:6539680 傅村街道:6583331 驩城镇:8611131 留庄镇:8632038 两城镇:8451009 鲁桥镇:8651234 马坡镇:6526615 南阳镇:8121002 张楼镇:8361005 西平镇:8342196 赵庙镇:6583732 高楼乡:8381002 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8223889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