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指南一点通 |
||||||
|
||||||
1、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为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长期处于失能、半失能状态的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照护服务保障。 2、长期护理保险享受人群是哪些? 长期护理保险包括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和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 3、参加长期护理保险怎样交费? 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全部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个人每年缴费 30 元,由经办机构直接从个人账户划拨。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全部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范围,目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试点,试点期至2025年度,到2026年度起,按照规定筹集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基金。 4、怎样申办长期护理保险 参保人员需办理医疗专护、机构护理、 居家护理的,由本人或其家属携带相关病历材料、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向协议管理护理机构(全县具有长期护理保险资质机构27家,覆盖全县各乡镇区域)提出申请,并填写《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申请表》、《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自评表》 4、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报销比例? 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不设起付线。职工医疗专户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90%、85%、80%,机构护理支付比例为85%,居家护理支付比例为90%。居民医疗专户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5%、70%、65%,机构护理支付比例为70%,居家护理不设支付比例,每日长期护理保险支付限额30元。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