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2600423578XY/2024-0135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 | 组配分类: | 议题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4-06-08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关于对微山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议题解读:听取《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及我县贯彻落实措施的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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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题背景 党的二十大作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大部署,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对新征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作出系统部署。2023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将美丽中国建设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提出了美丽中国建设的目标路径、重点任务和重大政策。为全面落实《意见》部署要求,加快推进美丽山东建设,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议题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全县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聚力美丽微山建设,狠抓黄河流域、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两大关键”,持续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四个协同”,更大力度抓好“六个方面”重点任务,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实现全县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三、重要举措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各级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照《美丽山东建设任务微山落实措施清单(征求意见稿)》,开展工作自觉与其对标对表,不等不靠、提前谋划涉及的具体任务,团结协作,全力推进任务落实。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动摇,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覆盖全面、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增强领导班子共抓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效能。各部门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要求,加强对上沟通,提前谋划推进措施,细化分解目标任务。 三是强化执法监管。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从严从实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严的总基调,加强执法监管,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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