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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微山县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微政字
成文日期: 2024-06-19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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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政字〔2024〕18号关于印发微山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微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6-19 14: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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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微山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微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微山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微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微山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地质灾害工作部署安排,做好全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市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24〕16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发育规律、诱发因素、危险性及危害程度,制定本方案。

一、全县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年底,全县有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全部位于两城镇山区。按地质灾害类型划分,均为崩塌;按灾害规模划分,均为小型。其中,鲁南村地质灾害点和黄山村地质灾害点已通过山体修复项目治理完成;另外两处地质灾害点,经过多年的观察监测,较为稳定。2023年,县域内未发生地质灾害。

二、2024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防治形势分析。根据气象预测,鉴于全县地质环境背景基本条件未发生明显变化,全县突发性地质灾害类型仍以崩塌为主。

(二)防治重点区域。根据微山县地质灾害普查报告,崩塌型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重点防治区主要位于两城镇低山丘陵区。在汛期尤其是强降雨、连续降雨情况下,存在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三、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持续做好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

充分发挥技术支撑队伍专业优势,组织对辖区内具有威胁对象的斜坡单元开展隐患排查,重点关注人口密集区、工程建设活动区、地形地貌发生显著变化的区域,及早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并建档入库。完善“人防+技防”体系,汛前对群测群防队伍全面调整充实,落实地质灾害“三查”和“隐患点+风险区”双管控要求,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对有变形迹象的地质灾害隐患做好应急处置,组织开展专业调查,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二)加强应急救援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1. 提升基层地质灾害应对能力。加强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队伍能力建设,配齐配全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装备,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能力。细化完善应急救援及技术支撑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提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水平。适时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让广大群众熟知预警信号、逃生路线、避险场所,提高应急处置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开展地质灾害发生趋势研判,遇有突发情况及时调集应急队伍、救援物资,做好应急处置。(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强化汛期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加强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完善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及灾情速报制度,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确保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响应及时启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重点领域地质灾害防治

1. 加强对学校、公路、铁路周边及沿线施工、运行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隐患的调查、排查、监测预警、治理工作。(县教育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大城区、乡村限额以上房屋建筑施工等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3. 加强河道堤防工程建设及运行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县水务局牵头)

(四)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分类处置

对确需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尽快组织实施综合治理或排危排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暂不能开展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采取群测群防、监测巡查等措施,避免或降低灾害风险;对经调查评价确认,满足销号条件的隐患点,要及时按程序销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五)强化宣传培训教育

1. 创新丰富宣传形式。充分发挥电视台、报社等主流媒体和微信、抖音、微博等新媒体优势,加大宣传力度,将地质灾害科普宣传到户到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2. 坚持群众主体地位。以受威胁群众为宣传重点,着力构建目标导向明确、内容通俗易懂、载体丰富多样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模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3.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对群测群防员、社区居民、中小学师生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底线意识。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坚持底线思维,充分认清当前地质灾害防范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政府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负其责,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要在汛期前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对自然因素、历史遗留等原因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要采取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措施积极防治。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市工程建设及各类工程建设等方面诱发的地质安全风险,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有关责任主体落实防治责任。

(三)强化经费保障,确保防灾成效。要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一致原则,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保障工作。安排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监测预警、群测群防、隐患风险排查、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等工作。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保障及时、计划分配科学、运行运转畅通、作用发挥高效,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微山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


附件

微山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


序号

隐患点名称

灾害类型

经度

纬度

成因

威胁情况

处置建议

责任主体

1

两城镇鲁南村东南侧崩塌

崩塌

116°43′36.0″

35°10′09.0″

自然因素

群测群防

监测巡查

两城

人民政府

2

两城镇驻地东北侧崩塌

崩塌

116°4415.0″

35°09′10.0″

自然因素

群测群防

监测巡查

两城

人民政府

3

两城镇驻地东侧崩塌

崩塌

116°44′01.0″

35°08′31.0″

自然因素

群测群防

监测巡查

两城

人民政府

4

两城镇黄山村东南崩塌

崩塌

116°43′25.0″

35°07′18.0″

自然因素

群测群防

监测巡查

两城

人民政府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9日印发

       图文解读 |《微山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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