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6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微山县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4-04-08 13:3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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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较慢。全市5967个行政村,目前仅有1270个(占全市行政村的21.28%)行政村的生活污水通过建站、纳管、集中拉运等方式得到收集处理。农村厕所改造工程实施后,生活污水治理矛盾更加突出,未经治理的生活污水,容易形成黑臭水体。据排查,目前济宁市仍有317条农村黑臭水体。

 

2021年底前,采取建站、纳管、拉运方式完成316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2023年底前,完成全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对第三批排查发现的73处农村黑臭水体,2021年10月底完成治理任务的40%,到2023年基本消除全县农村黑臭水体。

 

2021年、2022年、2023年底分阶段实施。

县水务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1.2021年,在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120个行政村污水治理任务的基础上,将沿湖2公里范围内的196个未治理村庄纳入2021年第二批治理范围,11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21年底,完成316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治理率达到78%2023年完成所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2.为确保设施长期运转,印发《微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19—2025年)》,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维护、统一监管思路,采取建管一体化、城乡一体化的特许经营模式,选择山东公用控股有限公司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运行维护,建立1+11+N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智能化运维系统,运维人员每周对污水处理终端及相关设备巡检2次,管网系统每月巡查2次,每日登录运维管理平台查看各站点实时数据,发现异常信息和报警信息,立即到异常站点处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安全高效运行。

3.摸清73处农村黑臭水体污染成因,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制定治理措施,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水体净化、水系连通等手段,有序推进全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目前,已治理完成23处。根据《微山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攻坚方案》,202110月底完成第三批治理任务的40%2022年,巩固已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成果,继续开展摸排工作,完成新摸排发现农村黑臭水体治理。2023年,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摸排工作,发现一处治理一处,确保已确认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100%

4.落实县级负责、镇级实施、村级参与的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护机制,明确治理完成的水体管护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有针对性地制定定期巡查、设施维护、水生植物季节性收割打捞等长效管护措施,确保治理效果长效保持。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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