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70826579375046G/2024-0018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微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组配分类: 环境卫生
成文日期: 2024-02-07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微山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来源:微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4-02-07 11: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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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山  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济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  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健全生活  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资  源化利用的“全链条”分类体系,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

( 二)工作目标。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到 2022 年底,城市居民小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有效覆盖, 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28%以上。到 2025 年底,建立完  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  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  分类习惯;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60%左右;基本建成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 三)分类标准。鼓励因地制宜探索分类模式。在城区,按  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 四分法”模式。 在农村,探索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分类模式。鼓励按照纸类、 塑料类、金属类等进一步细化可回收物;鼓励探索厨余垃圾“餐前”和“餐后”细分、就地堆肥等模式。

二、主要任务

( 一)推动源头减量

1. 强化产品包装物源头减量。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 等领域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指导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 者严格落实相关国家标准和要求,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指导电 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按规定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 的包装材料,推动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包装物源头减量和回 收利用。〔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邮政管 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落实并持续 推进。以下均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落实并持续推进,不再列出〕

2.推动一次性塑料用品源头减量。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 治理管理规定,到 2025 年底全县所有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 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 一次性塑料餐具,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 30%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积极开展“光盘行动”。广泛开展“反对浪费、崇尚节  约”宣传教育。指导餐饮企业张贴“珍惜粮食、光盘行动”等宣  传提示,推行小份菜、拼盘菜等,引导消费者适度点餐、餐后打  包,自觉抵制餐饮浪费行为。建立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  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4.倡导推行绿色办公。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带头实 施绿色办公,结合单位办公需要,推广无纸化办公或优先采购再 生产品,扩大环保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再生产品采购规模,限制 采购使用一次性消费品,推动能源资源节约。(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加大净菜上市、洁净农 副产品进城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净菜在标准化菜市场、商场、超 市等场所上市。推动已建和新建农贸市场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 配套建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二)健全分类设施体系

1. 完善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  理责任人制度,明确其相关职责。建立与收集范围内人口数量、各类生活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的投放、收集设施,并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积极推广“撤桶建房(亭)+定时投放+桶前 监督指导”等行之有效的分类投放模式。推动各类场所具备生活 垃圾分类投放能力,做到“专桶专投”。2022 年底前,全县新 (改)建生活垃圾分类房(亭)30 个以上。(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完善分类转运设施。集中开展生活垃圾中转站或转运站  改造提升行动,做好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类转运、 分区管理。可与公厕等设施合建综合体,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教  科普基地专区,推动形成与源头分类相衔接的多功能、多元化转  运网络。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中转站新建、改建、整合、提升实  施方案。2025 年底前,全县所有中转站或转运站提升改造工作  全面完成。(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完善分类运输设施。根据运输频次和线路,配足标识规  范、清晰的分类运输车辆。合理规划收集线路和收集频次。积极  推行“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等密闭、高效的生活垃圾运输方式。 加大对运输环节的监管力度,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  混运”。(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有序推进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规范化处理。科学选择适宜的厨余垃圾处理技术路线和处理方式,以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稳妥有序推进厨余垃圾集中资源化规范处理。2024   年底,基本建成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系统。(责任单位: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两  网融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相关设施、场所共  享共用。现有生活垃圾中转站,有条件的可逐步改造提升,增添  再生资源回收与中转(分拣)设施设备。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因  地制宜配置生活垃圾分类设备;支持、引导新建小区,同步规划、 建设和配置生活垃圾分类点,引导农贸市场、商超等商业体配套  建设融生活垃圾分类与废旧物资回收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配套  设施;引导、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规范回收车队,采取预  约上门回收的方式将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  予以回收。统筹规划建设可回收物集散场地和分拣处理中心,推  动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支持居民小区设置废旧家具  等大件垃圾临时存放场所。(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  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有害垃圾分类和处理。根据生活垃圾分类产生的有 害垃圾数量及种类,采取与危险废弃物协同处理的方式,补齐有害垃圾处置设施短板。加强风险管控,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规范有害垃圾收运管理,并交由具有相应危废经营许可资质 的单位进行处置,建立完善有害垃圾定期分类收运体系。(责任 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三)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带动

1.加强公共机构示范引领。强化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和国有企业内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和单 位工作评价范畴,组织党员干部主动联系社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现场指导,将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纳入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和 文明单位创建重要内容。公共场所因地制宜配齐生活垃圾分类投 放设施,配足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内容,鼓励根据场所特色设置标 识明晰的创意分类投放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县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教育和体育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 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分批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家庭、 示范单位、示范校园、示范小区(村居)、示范乡镇(街道)活 动,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由试点化、局部化向全域覆盖、全面 落实转变。强化对乡镇(街道)居住区、单位、企业等实施生活 垃圾分类情况的检查考核。到 2025 年底,基本建成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和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四)营造社会氛围

1 .深入宣传贯彻条例。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建立县 乡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联动机制,统筹村(居)民委员会、业主 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力量,引导单位、家庭和个人依法履行生 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印发加强 《山东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学习宣传动员工作方案,明确本行业 具体贯彻措施和工作要求,扩大培训覆盖面。(责任单位:县委 宣传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强化学校教育。加强全县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工 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各类学校教学内容,融入学生的校 园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持续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通 过开展建设文明校园、绿色学校、“小手拉大手”等活动,推动 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意识。(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倡树美德健康生活方式, 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类文明创建工作。发挥工会、共青团、妇 联社会动员优势,支持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服务,指导行业协会 制定自律规约,扩充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社会监督员队伍。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发动党员、退休人员、热心市民等组建志愿者督导队伍,督导小区、单位、沿街商铺的生活垃圾分类 投放工作。深入发动巡访团、“拍客团”等群众队伍,广泛吸纳 热心市民,充实志愿者队伍。(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协调机制,成立  微山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推进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进一步健  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加强和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能力建设。强化党建引领,建立健全县乡村党组织三级联动机制, 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是生活垃圾分  类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开发区分管负责  人是第一责任人,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二)融入社区治理。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  重要载体,以社区为单元,逐步形成社区(村)党组织、居(村) 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辖区单位、社会组织、 居(村)民等共同参与的推进合力。依托网格化社会治理、综合  执法、第三方等巡查队伍,加大对居住区、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  作的日常巡查、督查力度,建立情况通报及反馈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强大合力。(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三)完善配套制度。县直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制定和 实施相关工作细则和配套措施,如编制全县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 划;制定全县分类设施配置标准、操作指南、监督管理标准;制 定旅馆行业、餐饮行业、快递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措施等。加 快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制度文件,细化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求 和技术标准,2025 年底前形成符合本地实际、具有地方特色的 制度体系。(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四)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县财政部门统筹安排预算资金支  持生活垃圾分类系统项目建设及运营,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 省、市基建投资补助和专项资金的支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投  入力度。按规定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税费优惠政策,降低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税收负担。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  施建设、改造和运营、低值回收物利用等。(责任单位:县发展  改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科技支撑能力。鼓励生活垃圾分类技术研究,支 持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科技创新。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信息系统和专题数据资源库,推进环境卫生作业全过程监管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运营在线监控。(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科技局、县大数据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六)强化行业监督检查。加大对源头减量、前端投放的督 导检查力度,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环节的监管。行业 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检查指导工 作。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办公室加强对各部门指导、监 督、检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调度力度,形成部门合力,共同推 进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责任单位: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注重成效评估。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评估 机制,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用 好通报、排名、约谈等措施。对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涌现的先 进典型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表扬。(责任单位: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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