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26004528486C/2024-003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微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组配分类: 人大建议信息
成文日期: 2024-02-23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微山县发展改革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200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2-23 10:13 浏览次数:

吴长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全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截至目前我县已安装充电桩926台,完成市级部门要求充电桩860台保有量的目标。建设38座充电站,充电桩联网率达到92%,符合县级智慧城市四星级标准。其中在停车场、公园、医院、酒店、小区、旅游景区等适合安装充电桩的地点安装充电桩468台,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等专用充电桩458个。

 

  1. 充电桩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1、推进绿色通道小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小区积极申请成为绿色通道小区,缩短居民个人充电桩建设的办理流程、减少办理难度。同时鼓励部分建设充电桩的小区、企业、公共场所,开放内部的充电桩,方便居民充电。

    2、统筹规划充电桩建设。对县内充电桩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并进行科学规划,力争全县充电桩的建设既满足当前需求又提前布局。今年,已在创达商务大厦建设30台充电桩。目前,创达园区东门(104国道)46车位施工中双桥公园东北停车场、微山湖红河路交叉口东北角公园、新大集汽车城场地签约中;天福家园东门、阳光公园等充电站场地位置征询中

    3、积极对接充电桩运营企业。与国网济宁供电公司、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充电桩运营企业进行了深入对接。引导供电公司积极对接充电桩建设企业,为充电桩建设提供电网接入支持。微山县创达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今年计划在新河湾公园、双桥公园西南停车场、阳光公园西、润峰蓝宝石等场地建设192台充电桩。

    二、下步推进措施

    1、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坚持规划先行、统筹考虑、科学推进,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的总体要求,科学推进充电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建设,大力推进居民区和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停车场、乡镇驻地等区域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提高公共充电桩利用率建议住建等部门加强规划,增加公共停车位,设置新能源汽车充电专用车位。

    2、持续加强协调机制。新能源充电桩的建设涉及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供电公司、小区物业、房地产开发商、充电桩安装运营等部门、企业。简化推进充电桩建设流程审批服务手续,形成协调机制。物业部门加强对充电桩飞线的治理,供电、消防等部门严格监管充电桩安装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从根本上杜绝私拉乱接等现象。

    3、加强推广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对充电桩建设的认可度和支持度,同时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充电桩的建设运营。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营造有利于充电桩建设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4落实规划设计。按照省、市要求规范新建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小区100%统一将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线路敷设至停车位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并按照不低于停车位1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新建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纳入项目审批验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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