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长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全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截至目前我县已安装充电桩926台,完成市级部门要求充电桩860台保有量的目标。建设38座充电站,充电桩联网率达到92%,符合县级智慧城市四星级标准。其中在停车场、公园、医院、酒店、小区、旅游景区等适合安装充电桩的地点安装充电桩468台,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等专用充电桩458个。 充电桩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1、推进绿色通道小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小区积极申请成为绿色通道小区,缩短居民个人充电桩建设的办理流程、减少办理难度。同时鼓励部分建设充电桩的小区、企业、公共场所,开放内部的充电桩,方便居民充电。 2、统筹规划充电桩建设。对县内充电桩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并进行科学规划,力争全县充电桩的建设既满足当前需求又提前布局。今年,已在创达商务大厦建设30台充电桩。目前,创达园区东门(104国道)46车位施工中;双桥公园东北停车场、微山湖红河路交叉口东北角公园、新大集汽车城场地签约中;天福家园东门、阳光公园等充电站场地位置征询中。 3、积极对接充电桩运营企业。与国网济宁供电公司、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充电桩运营企业进行了深入对接。引导供电公司积极对接充电桩建设企业,为充电桩建设提供电网接入支持。微山县创达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今年计划在新河湾公园、双桥公园西南停车场、阳光公园西、润峰蓝宝石等场地建设192台充电桩。 二、下步推进措施 1、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坚持规划先行、统筹考虑、科学推进,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的总体要求,科学推进充电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建设,大力推进居民区和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停车场、乡镇驻地等区域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提高公共充电桩利用率。建议住建等部门加强规划,增加公共停车位,设置新能源汽车充电专用车位。 2、持续加强协调机制。新能源充电桩的建设涉及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供电公司、小区物业、房地产开发商、充电桩安装运营等部门、企业。简化推进充电桩建设流程审批服务手续,形成协调机制。物业部门加强对充电桩“飞线”的治理,供电、消防等部门严格监管充电桩安装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从根本上杜绝私拉乱接等现象。 3、加强推广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对充电桩建设的认可度和支持度,同时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充电桩的建设运营。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营造有利于充电桩建设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4、落实规划设计。按照省、市要求规范新建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小区100%统一将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线路敷设至停车位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并按照不低于停车位1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新建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纳入项目审批验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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