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26004528486C/2024-002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微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组配分类: 政府定价、指导性经营性服务性收费清单
成文日期: 2024-02-20 失效日期
有效性:

2024年微山县县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来源:微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4-02-20 09: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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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文号)

定价部门

行业主

管部门

是否涉企

备注

交通服务收费

一、车辆通行

渡口通行

具体收费标准见文件

《关于微山岛轮渡运营价格的批复》(微发改价格〔202120号)、《关于延续南阳古镇客渡运营价格的批复》(微发改价格〔20235号)、《关于延续执行微山湖客渡有限公司轮渡价格的通知》(微发改价格[2023] 17号)、《关于爱湖码头轮渡运营价格的通知》(微发改价格〔202326号)、《关于百渡公司轮渡运营价格的通知》(微发改价格〔202327号)

县发展改革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一)体育文化场馆景区、医疗机构配套停车场,交通场站停车场,对外开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事故停车场等停车服务收费

来医院就诊就医人员所乘车辆在院内停放的,凭当日就诊治疗凭证当日免费停放。其他车辆在院内停放按停车时间长短实行计时收费。1(含)小时内免费;1小时至2(含)小时1/次;2小时至6(含)小时2/次;6小时至12(含)小时5/次;12小时以上按一天计算收取,8/次;累计1天(按24小时计算)最高收取8元,超过24小时累计收取。

《关于微山县人民医院机动车停车场

收费标准的通知微发改价格〔202328

 

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县有关部门

卫健、住建等部门

(二)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

小微型车:白天1/小时;夜间0.5/小时;每日最高10元。中大型车:白天2/小时;夜间1/小时;每日最高15元。

关于规范微山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微发改价格〔20221号)

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县有关部门

住建、公安等部门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5/户·月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微山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微政办发[2021] 2

县人民

政府

管理等部门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文件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微山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微政办发[2021] 2

县人民

政府

市政管理等部门

、居民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城市用户为25/月、农村用户为16/月;烈士家属、老红军、老红军配偶按12/月收取;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五保户等按12/月收取。

《关于重新明确有线电视收费政策的通知》(微发改价格[2023] 7

县发展改革部门

广电部门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文件

《关于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收费相关事项的通知》(微发改价格[2023]15号)《关于公布微山县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微发改价格[2024]2

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住建部门

说                                      明:本目录不包含中央、省、市定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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