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就业见习补贴 | 对吸纳有见习意愿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就业见习基地,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 经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设立的青年见习基地。 | 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基地,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 ①《山东省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②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③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 | 山东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就业见习”(网址: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 见习基地网上申请见习生信息后即时办理。 |
2 | 青年人才引才补贴 | 对我区企业新引进的全职工作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士本科生,区财政3年内分别按照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 | (一)申请范围:在济宁市微山县登记纳税的企业。 (二)申请条件:新引进的全职工作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新引进的全日制学士本科生(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新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日期为2020年6月15日(含)至2022年9月30日,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日期,且属首次在济宁就业,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新引进人才缴纳社会保险。 | 1.对符合条件的全职工作硕士研究生,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其中,本硕均为“双一流”高校或原“211”“985”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引才补贴标准提高为每月3000元。 2.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学士本科生(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其中,“双一流”高校或原“211”“985”院校的学士本科生,引才补贴标准提高为每月2000元。 | (一)材料收集。用人单位提交新引进人才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个人报到证、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企业营业执照、近一年企业的《税收完税证明》。 (二)资格审核。企业新引进人才的,由企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三)线上申请。 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各企业通过人才济宁网站(http://rcjn.jiningdq.cn/)中的“引进青年人才补贴申请”模块注册申报。 (四)名单公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拟定“青年人才引才补贴拟发放名单”,在区人社局门户网站、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政策兑现。公示无异议的,引才补贴发放到人才所在单位。用人单位可按不高于30%的比例从引才补贴中列支引才工作经费,其余资金通过绩效考核方式,差异化补贴相应层次引进人才。 | 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各企业通过人才济宁网站(http://rcjn.jiningdq.cn/)中的“引进青年人才补贴申请”模块注册申报。 | 按年度通知公告期内集中受理,每年底前完成审核公示。 |
3 |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 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当地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 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 (一)网上办理流程: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点击“单位登录”—“公共就业”—“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根据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即可。 (二)现场办理流程: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向企业注册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即时受理,审核通过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申请材料:1.《济宁市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小微企业吸纳)》(2份);2.毕业证书复印件;3.银行代发工资明细账(单);4.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户开户信息。 | 1.网上办理链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网址: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2.现场办理地点:微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窗口。 | 即时受理 |
4 |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每月400元的定额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 微山县行政区划内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在当地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 每人每月400元 | (一)网上办理流程: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点击“个人登录”—“补贴服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根据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即可。 (二)现场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人社服务窗口提交申请。经办机构即时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银行卡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济宁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 1. 网上办理链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办理网址: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2. 现场办理地点: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为民服务大厅人社窗口办理。 | 即时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