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26004329073D/2024-035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微山县农业农村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4-12-19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微农字〔2024〕135号 关于印发《微山县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清单》的通 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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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关于建设清廉村居的工作清单〉的通知》(济农字〔2024〕114号)精神,按照县全面建设清廉微山联席会议办公室《全面建设清廉微山2024年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微山县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抓好落实。
中共微山县纪委机关 中共微山县委组织部 (代章)
中共微山县委社会工作部 微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9日
微山县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清单
一、增强村(社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1.强化理论武装。组织村(社区)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展示活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加强学习研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做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各乡镇、街道) 2.加强教育培训。突出抓好政治忠诚教育和党性教育,深化实施乡村振兴主题培训、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主题培训,县级每年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全覆盖示范培训,乡镇(街道)兜底对村(社区)其他“两委”成员、社区工作者进行普遍轮训。(责任部门: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各乡镇、街道) 3.健全组织框架。建立“行政村党支部(总支、党委)—网格党小组(党支部)—党员联系户”“社区党委—小区网格党支部—楼院党小组”一贯到底的组织架构,配齐网格力量,常态化发挥作用,推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4.规范组织行为。严厉打击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优亲厚友、搞“近亲繁殖”等不正之风,坚决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与纯洁性。严查借党员活动的机会,行谋取私利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严格党费收缴,规范收缴流程,强化管理监督,严禁任何形式的挪用、侵占党费行为。(责任部门: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各乡镇、街道) 5.强化管理监督。全面推进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两委”换届、个别成员调整时,县级组织部门在乡镇(街道)全面审查基础上,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严把人选入口关。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管理监督,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履职评估等制度,对不胜任不称职的,及时予以调整撤换。严格执行村(社区)干部坐班值班制度,规范村(社区)干部言行,防止产生负面舆情及不良影响。(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6.激励干部作为。强化村级党组织运转经费保障,严格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认真落实社区工作者“3岗18级”薪酬标准,对生活困难的村(社区)干部,结合实际及时给予关怀救助,以激励保障推动村(社区)干部自觉遵规守纪。(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各乡镇、街道) 7.提升组织功能。持续抓好“提标育强”年主题行动,打好村级党组织分类推进整体提升三年行动“收官战”。扎实开展“巩固提升年”行动,对所有村庄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巩固提升台账,分门别类建立完善防范化解长效机制。推进村党组织“跨村联建”专项行动,探索规范联合党组织议事、决策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联建村支部建设、党员管理、组织生活等党内各项工作,推动联合党组织实体运行、规范管理。(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各乡镇、街道) 8.培育后备力量。完善村(社区)后备力量—“两委”成员—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成长链条,为高素质村(社区)干部队伍提供“源头活水”。深入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健全后备力量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机制,实现每村有3-4名后备力量,其中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1-2名,为下一轮村“两委”换届做好准备。(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各乡镇、街道) 二、规范村(社区)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 9.健全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建引领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提升群众参与感,依托党组织凝聚社会力量。扎实推进网格事项未诉先办,畅通基层诉求通道。深化落实网格+矛调闭环工作机制。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议事决策机制、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规范工作流程,确保重大事项“无四议不决策”。(责任部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10.深化民主决策。严格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和居民会议制度,每年村民会议不少于1次,村民代表会议不少于4次,并通过全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信息系统进行实时监测。进一步明确会议讨论决定事项,规范村民会议向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范围和内容。建立村(社区)协商成果运用与民主决策衔接机制,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助推决策优化和决策落实。(责任部门:县委社会工作部,各乡镇、街道) 11.强化“三务”公开。全面落实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程序和时间,推行村级事务“阳光报告会”,每年开展好两次村务公开“民主日”活动,落实好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2.加强日常监督。整合运用基层监督力量,推动村级纪检委员与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等监督主体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成果共用。统筹发挥群众监督、组织监督、上级监督、审计监督等监督力量,县乡两级有计划的开展村级组织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村“两委”班子、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班子任期内至少审计一遍。(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各乡镇、街道) 13.推进信息化建设。优化完善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灯塔—党建在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等数字化平台功能,提升智能化信息化管理监督水平。(责任部门: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4.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紧盯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全面梳理和明确村级权力事项,形成覆盖全面、划分明确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及时向群众公开,抓好执行落实。(责任部门: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社会工作部,各乡镇、街道) 15.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乡、村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台账,定期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农村资产管理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全县农经工作队伍水平。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依法履行民主决策程序。(责任部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6.实施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组织开展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摸清查实各类资产资源底数,严格落实台账动态化管理,利用省级“三资”监管平台等手段,加强分析预警,为农村集体资产利用效益最大化提供保障。(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7.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依托省级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完善“全县统一、分级管理”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信息网络,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建立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资源库”,引导农村集体资产进入市场,公开交易、线上交易,推动乡镇(街道)产权交易中心服务站规范化运营。(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8.严禁随意增加农民负担。严格执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范围和程序规定,严厉查处各种不合理收费和集体摊派,坚决纠正违反政策增加农民负担的行为。(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19.探索清廉村居标准化体系建设。围绕村居组织坚强有力、党员干部清正廉洁、三资管理严格有序、民主监督有力有效、清廉文化氛围浓厚等重点工作,探索构建清廉村居评价体系。(责任部门: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三、营造村(社区)崇廉尚洁浓厚氛围 20.弘扬廉洁文化。以群众喜闻乐见形式,编制宣传手册、创作文艺作品,宣讲党的理论政策,推介清廉村居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深入村居、社区举办群众性廉洁文化活动,营造崇廉拒腐良好风尚。(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街道) 21.拓展廉洁阵地。用好各类教育基地、农民书屋、乡镇文化站等载体和现代网络传媒技术,在乡村、村居、社区改造建设中,融入廉洁文化元素,创新廉洁文化传承载体,建设廉洁文化广场、公园、庭院等,开发更多群众“家门口”的廉洁文化“微阵地”。(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街道) 22.加强纪法教育。坚持常教育、常提醒,常态化开展村(社区)干部的纪律性教育,经常性开展清廉村居警示教育,组织村(社区)党员干部学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选取不同主题组织常态化巡展,开展本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学,引导基层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能力。(责任部门: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街道) 23.开展文明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移风易俗政策和文明理念宣传等主题宣传活动,发挥党员、第一书记、志愿者、网格员、红白理事会成员等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高额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恶俗婚闹、非法宗教和封建迷信、黄赌毒等现象和问题。(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4.推进移风易俗。将移风易俗综合整治与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和美乡村建设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完善种植养殖、就业创业、技能培训、金融扶持等惠农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移风易俗先进典型镇村给予重点支持。(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5.深化农村“信用+”试点。在省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和美乡村开展“信用+乡村治理”试点工作,发挥好“信用+”、积分制的激励约束作用。研究完善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信用积分结果运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广泛践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风俗。(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全县纪检监察、组织、社会工作、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定期向同级清廉建设工作机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大紧急事项及时报告,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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