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26F51075626P/2024-0323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岗位责任
成文日期: 2024-12-10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执法岗位信息

来源: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12-10 14:54 浏览次数:
分享

执法主体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局市场管理与执法督查科

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领域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开展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法律法规宣传教有,指导、监督相关法治建设。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建议提案办理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研究拟订全具“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领城的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和协调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

微山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参与制定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受理对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三)依法查处演出、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印刷、复制、出版发行等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非法安装、擅自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行为和盗版侵权行为;负责文物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旅游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全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和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负责组织全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五)负责全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六)负责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

(七)承担全县“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