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26F51075626P/2024-026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组配分类: 人大建议信息
成文日期: 2024-11-06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3091号建议(关于凝聚关爱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1-06 17:22 浏览次数:

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3091号

建议的答复

张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凝聚关爱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未成年人经常出入网吧场所,容易沾染不良习气、滋生违法犯罪的思想和冲动,加大对网吧监督管控力度,有助于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的网络环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多举措强监管,严密织牢未成年人保护防护网

一是执法检查中重视线索摸排,严厉打击无证“黑网吧”,核查前期报备停业的网吧实际情况;二是加强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沟通协作,及时掌握新申办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确保监管全覆盖;三是在我县12家网吧营业场所安装使用山东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系统,管理系统实现上网人员实名登记功能,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四是注重发挥好“智慧文旅监管平台”的作用,实时监控全县网吧经营场所内动态。

(二)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打好未成年人保护预防针

一是组织召开了全县文化娱乐场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通过宣传教育、规范管理,提高了广大经营业主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举办经营业主法律法规普法培训班,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经营业主依法守规经营意识和行业自律;三是加大以案释法力度;精心选取了3个案件,在局微山湖文旅公众号上进行解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

(三)强化执法监管,牢固架起违法违规行为高压线

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多次先后组织开展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中高考暨暑期期间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要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必须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等,从源头防范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产生网络沉迷等不良现象。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执法监管。根据我局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结合上级有关的通知要求,开展本年度对网吧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各类专项行动。对即将到来的暑期期间,制定《全县娱乐场所、网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4年微山县文化市场“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采取日常巡查、夜间检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实施专项行动。

(二)加强宣传引导。加强重要政策、重大部署、重大活动等宣传解读,利用“3.15”“5.19”“12.4”等重要法制宣传活动,走上街头、走进校园、走进经营场所开展法制专题宣传和未成年保护宣传,通过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以案例的形式生动形象展现文化市场法律法规、政策。5月24日,开展“扫黄打非”护苗进校园活动,发放宣传单页与学生面对面互动授课,向广大师生普法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三)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合作,加强信息互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共同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目前,我局积极配合对接,正在处理一起县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涉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案。

(四)及时举报受理。要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在场所入口显著位置张贴“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标志,并写明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及时回复,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特别是接纳未成年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持续严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各类违规经营行为,加大监管打击力度,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确保未成年人有一个健康的网络环境,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5月24日

签发人:王宁

联系人:李冬

联系电话:8261716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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