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26004329049W/2024-0236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微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 组配分类: | 人大建议信息 |
成文日期: | 2024-11-05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微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3038号建议《关于加强中小学校设立医护室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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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媛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设立医护室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微山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为全面加强中小学生卫生保健工作,我县紧跟市政府步伐,目前各项指标计划正在全面推进。 一是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和《济宁市教育局等5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意见》要求,组织教体、卫生健康、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通过增加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协调医疗机构派驻专业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齐中小学学校校医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配备标准,逐步将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足额配备到位。把中小学(幼儿园)医务室纳入地方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整体规划,在人员编制、经费划拨、岗位设置、基础建设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微山县教体局将借鉴兖州区校医配备经验,将专业的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前置到校园内,指导学校改善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培养师生的健康观念和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学校的卫生健康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是力争到2024年底,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卫生条件显著改善,实现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全面覆盖,设立卫生室、保健室、心理咨询室的学校卫生技术人员配备率达到65%,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学生健康知识普及率和体检率达到100%。 三是着力加强培训,提升校医素质能力。我们将联合县卫健局,依托专业医学机构和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学校卫生保健人员和心理健康教师培训,加强考核管理,进一步提高校医日常保健和预防救治能力。相信有您的关心参与,我们一定能解决好医务室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问题,最大限度保障学校师生身心健康和校园安全。 四是明确分工,压实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教育部门按照相应的职称评审条例和标准做好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教体、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常规管理,指导学校设置卫生室、保健室,配备卫生保健人员,将卫生保健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和学校工作考核。卫生健康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室进行卫生机构的审批,面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执业资格注册;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 下一步,微山县教体局将进一步加强督导,建立学校卫生工作考评机制,实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自评和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卫生保健工作开展自评,并向上级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报送工作报告,上级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联合进行复查。教体局将对学校卫生和心理健康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建立督查机制,纳入学校体卫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体系,对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实施不得力、措施不到位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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