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26004433065H/2024-0233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微山县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人大建议信息 |
成文日期: | 2024-11-05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微山县民政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3089号《关于实施殡葬改革的建议》的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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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县以孝老敬老文化建设为突破口,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培育“礼安齐鲁 孝善微山”丧葬礼俗改革品牌。 一、制定墓穴建设规模标准。严格落实《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室字〔2019〕72号)要求,指导乡镇(街道)规范化进行公益性公墓建设。建设规模应根据骨灰安置总量确定,并与服务人口数量、年死亡率、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相协调。以10年为一个使用周期测算,并考虑散葬墓地搬迁、预留一定发展空间及便民和管理运行情况等,综合确定公墓建设面积。明确墓穴建设标准为:地表不留坟头,双穴不超过0.8平方米,单穴不超过0.5平方米,墓穴间距不大于60厘米。使用卧碑的,碑长不超过60厘米、宽不超过50厘米、厚不超过15厘米,倾斜度不超过15度,墓基不超过35厘米。墓穴安葬区域内,每亩安葬应不少于200个墓位(400个穴位)。骨灰安放格位的单位建筑面积不得大于0.25平方米/格。 二、大力推广农村公墓,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力度。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定期召集相关单位召开公墓建设推进会议,研究公墓建设选址、规划、用地等相关问题。目前全县共建设公益性安葬(放)设施40处,2024年公益性公墓已开工建设的有3处,已选址、正在规划设计的有3处。根据公益性公墓建设现状和计划,编制《微山县殡葬事业总体发展规划》,联系专业公司编制规划。向社会发布白事简办“六提倡、六反对”:提倡鞠躬告别,反对三拜九叩;提倡黑纱(孝章)白花,反对披麻戴孝;提倡播放哀乐,反对吹吹打打;提倡只吃便饭,反对大摆宴席;提倡不留坟头,反对立大碑建大墓;提倡进入公墓集中安葬,反对散埋乱葬。 三、开展散埋乱葬治理行动。召开微山县殡葬改革工作部署会,安排部署散埋乱葬治理试点工作。召开微山县殡葬改革工作调研会议,统计全县重点道路、高速出入口及景区沿线周边有公墓覆盖的村庄,进一步确定散埋乱葬治理试点村庄。联合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政府督查室组成5个殡葬改革调研组,前往有关乡镇(街道)开展实地考察走访和座谈,形成调研工作报告,并制定《微山县散埋乱葬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方案》。 下步,县民政局将积极对接山东省建设大学,对我县40处已建设公益性安葬(放)设施、2035年前拟建设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进行编制规划。结合公益性公墓建设,采取“一迁二改三绿化”的方式,适时集中组织开展清理整治行动。坚决打击顶风作案、借故寻衅滋事的不良行为,严禁遗体违规土葬、骨灰装棺再葬,新散埋乱葬现象的发生。开展绿色文明殡葬宣传活动,灵活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引导,大力宣传节地安葬方式和文明低碳祭扫方式,让绿色文明殡葬逐渐深入人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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