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423579-8/2024-0328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微山县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微政发
成文日期: 2024-11-19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微政发〔2024〕10号 关于调整《微山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微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1-19 13:5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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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微山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微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单位,有关企业:

2024年4月22日,县政府公布了《微山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对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县文化和旅游局承办的《关于促进微山县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县商务局承办的《微山县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规划》《微山县再生资源网点规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办的《微山县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承办的《微山县稀土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决策事项调整出目录。

二、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承办的《微山县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决策事项纳入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微山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微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微山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1

微山县加快推进水产养殖

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

县南四湖综合管理委员会

2

微山县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

(2024—2030年)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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