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2600423578XY/2024-0293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 | 组配分类: | 人大建议信息 |
成文日期: | 2024-11-13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3074号议案的答复(关于进行联合执法,彻底取缔乱排水、气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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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布乐、朱思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行联合执法,彻底取缔乱排水、气等现象”的议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与重视。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生态环境分局高度重视境内河湖水质保障和跨界环境问题联合执法,并建立起有效的联防联控机制。 一、强化水污染综合治理,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落实《微山县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43项重点任务全部完成。相继开展了冬季水质保障、水环境突出问题攻坚、汛前水质保障提升、汛期河湖水质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有力保障河湖水质达标;绘制南四湖国控断面周边水环境图,开展20条重点入湖河流溯源排查并形成“一河一策”,为入湖河流污染源溯源排查整治提供依据;完成177个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建立“一口一档”。南四湖水质实现历史性突破,2023年,全县南水北调干线、6个国控断面、20条入湖河流水质优良比例首次达到“三个100%”,创监测记录以来最优水平,南四湖水质连续20年改善,有效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2024年1-5月,全县南水北调干线、6个国控断面、20条入湖河流水质均值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山东改革》相继刊发《微山县以制度之力送一泓清水北上》《微山县以创新举措推动绿色发展 为碧水清流“保驾护航”》。2023年11月14日,省政府办公厅《山东政务信息》专报刊发《微山县辖内南四湖流域优良水体率100% 获评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获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肯定。12月13日,微山县作为全省三个县(市、区)之一,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分享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有关经验。 二、强化环境执法质效提升,切实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一是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加强“双随机”抽查结果运用,抽查计划任务完成率、检查结果公示率、抽查事项覆盖率达到100%。二是畅通信访监管渠道。设置专职联络员,负责各类渠道信访问题的接办、转办、催办,执法人员第一时间现场调查处理,处理结果第一时间回复信访人。2023年共接到各级转办环境信访案件640件,2024年以来共接到各级转办环境信访案件204件,全部按时办结。三是建立“互联网+环保”新模式。建成35个水质自动站组成的监控体系,实现入境、入湖、国控断面水质实时监测、共享联动、及时预警,发现异常第一时间联动处置解决。充分利用智慧环保监控平台、大数据分析等现代信息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执法方式由原来的“人海战术”“撒网式监管”向“科技执法”“精准化监管”转变,执法检查效率、违法行为发现率大大提高。四是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高压态势,尤其是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偷排偷放、监测造假等严重主观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公布一起,达到警示教育、遵守法律目的。 三、强化环境协同治理,树牢边界环境安全屏障。一是网格化管理织密基层监管网。推行“线上视频巡查—网格员现场核查—行业部门执法”一体联动处置模式,为县乡村15个三级网格,配备平台辅助员13人、专职网格员72名,对1360余个监督监测点位进行全天候智慧监管,实现“线上千里眼监控、线下网格员联动”。2023年以来,网格员共上报并处置各类环境问题34779件。二是建立跨域“五联”机制。围绕南四湖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与沛县、滕州等周边县市区建立“信息情况联通、矛盾纠纷联调、非法行为联打、河湖污染联治、防汛安全联保”的“五联”机制。三是强化边界联合执法机制。与相邻县(市、区)先后签订《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建立了“混合编组、不分属地、共同执法”的新模式。达成了解决边界“散乱污”企业的共识,每当发现或群众反映有跨界环境违法企业污染时,立即启动联防联动工作机制,约定行动时间、集合地点、组织人员,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查处,取缔各类“散乱污”企业,开展联合执法12次,打击违法行为53起,取缔塑料加工、非法洗砂等污染企业41家,有效解决了环境问题“跨界躲藏”的顽疾。县生态环境分局荣获全省医疗废物监管处置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四是落实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与枣庄市滕州市、薛城区等8个县(市、区)、涉及16个国省控断面签订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清晰界定流域上下游地区水质保护责任,通过采取资金补偿的方式让流域内各县(市、区)积极参与到南四湖水污染治理工作中来。南四湖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极大的提升了上游县市区治污主动性,大幅减少了上游污染源,改善上游水质,实现共治同享,协议签订后,南四湖入湖河流水质明显提升。 下步,县生态环境分局将密切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治理,建设环南四湖生态廊道,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提升全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4年5月31日
签发人:范燕强 联系人:张明亮 联系电话:0537-8267686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县政府督查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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