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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标准化智能驾驶培训、考场中心项目(科目一/三/四)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微审批字〔2024〕173号

来源:微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4-10-30 16:4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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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通发贸易有限公司

你单位办理标准化智能驾驶培训、考场中心项目(科目一//四)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材料收悉。

经审查,标准化智能驾驶培训、考场中心项目(科目一//四)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材料齐全,根据你单位作出的承诺和专家签署的同意意见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决定准予许可。

项目总占地面积0.8hm2,均为永久占地,水土保持补偿费为9600元。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承诺内容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本项目监管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后续监管,对你单位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未履行承诺,本单位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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