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26004334956B/2024-036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会议 |
成文日期: | 2024-10-25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微山县人社局局长办公会2024年第8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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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向阳在局机关会议室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了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10月24日,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全市前三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议召开。市委书记温金荣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于永生讲话。会上,传达了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通报了1-9月份全市经济运行和招商引资工作情况。部分县(市、区)作了发言。 会议要求,全市上下要始终把高质量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全力以赴拼经济、抓项目、扩投资,强化锐意改革的气魄胸怀,更大力度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塑强开放发展的境界格局,扛牢县域发展的责任担当。要坚定不移防风险,守牢底线。强化底线红线思维,守牢守好安全生产、政府债务等一排底线,全力推动房地产止跌回稳,持续维护社会稳定,统筹抓好民生实事落实、群众温暖过冬等工作,切实兜牢民生底线。要研究谋划好明年经济工作的思路布局和重点任务,坚持高点定位、加压奋进,继续保持勇争一流的精神,做到干就干到最好、争就争到一流,高质高效抓好谋划储备。 会议听取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局劳动监察与调解仲裁管理科、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10月份市局重点指标任务最新进展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
其中,微山崔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微山县税务局2个单位申请补缴14人养老保险,累计补缴超过三年,材料齐全,符合补缴条件。 微山县永圣文体鞋帽有限公司、微山县商业大厦、微山县糖酒茶副食品公司3个单位申请补缴11人养老保险,累计补缴超过三年,无工资证明材料,因以上3个单位属困难企业,以上11人可不提供工资证明材料。 根据《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鲁人社规〔2019〕13号)规定,提请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以上25人次的补缴申请。 会议原则同意以上汇报,会议要求:局规划财务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要从严把关,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核准申报材料;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按规定程序,进行养老保险补缴工作,并做好材料留存工作。 三、听取局养老工伤保险科关于10月份提前退休情况的汇报。 2024年10月,共收到企业和个人申报提前退休21人。 其中,山东省微山湖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申报16人,均属井下;微山县水泥厂申报1人,属于特繁;微山县耐火材料厂申报1人,属于特繁;微山县第二水泥厂申报1人,属于高温;灵活就业人员昝玉峰(原山东省微山压缩机厂职工)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属于高温;灵活就业人员葛玉成(原山东省微山县化工厂职工)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属于有毒有害。 根据劳人护〔1985〕第6号文规定,上述21人符合相关文件政策规定,提请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上报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办理审批手续。 会议原则同意以上汇报,会议要求:局养老工伤保险科要细致审核档案和申报材料,相关材料经局规划财务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局分管负责同志审阅签字后,按程序报市局办理审批手续,并做好材料留存归档工作。
出 席:田向阳、朱 峰、张雪琴 列 席:张鲁宁、陈庆波、刘 灿、张 琳、郭 芳 陈立强、孙 鹏、郑 强、慈鹏旭、吴开峰 庄 洋、褚 涛、赵 薇、刘 杰、郑建蒙 请 假:朱 磊、卢大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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