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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

来源:微山县南四湖综合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1-04 16: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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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间,微山县南四湖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22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检查。现将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警示如下:

一、执法人员发现有0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药物行为,无案件涉嫌犯罪移交当地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执法人员发现有0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使用合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外,使用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情况,可能导致其养殖的水产品存在安全风险隐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联系电话:8220117

 

微山县南四湖综合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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