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南四湖综合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微山县南四湖综合管理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微山县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微山县南四湖综合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微山县商业南街42号,联系电话:0537—822236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南四湖管委会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工作透明度。

() 主动公开情况

县南四湖管委会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及时发布政府公开信息。2023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1条。

()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县南四湖综合管理委员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严格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政府网站、报纸、各类媒体等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明确专人做好网站的运行与后台信息的维护,切实强化政府工作透明度。

() 监督保障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组织学习培训有关文件,领会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对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有关政策进行解读,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及时性均有明显提升,但政府信息公开的创新形式还有待进一步改善。下一步,我委将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完善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提升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和质量。针对涉渔重点领域信息,将不断丰富信息发布形式,从而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理费的情况需在此专门报告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县南四湖管委会及时召开相关专题会议,学习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对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时限,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审核制度,切实提高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落到实处。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县南四湖综合管理委员会共收到人大建议6条,政协提案10条,所有建议提案办复率为100%,满意率100%,均按规定在网站及时公开。


 

(图解)微山县南四湖综合管理委员会2023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县南四湖管委会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WORD版)

县南四湖管委会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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