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26004323640P/2023-017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微山县马坡镇 组配分类: 乡镇文件
成文日期: 2023-06-0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马坡镇2023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来源:微山县马坡镇 发布时间:2023-06-05 16: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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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坡镇2023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全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持续改善全镇大气环境质量,促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合理利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维护公共安全,按照《微山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遵循“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原则,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工作思路,按照“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 ”的总要求,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全面落实各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确保秸秆露天焚烧“零火点”,支持空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任务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以上。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分为夏季、秋季两个重点时段和秋冬季攻坚时段。(夏季重点时段为5月20日至7月10日;秋季重点时段为9月20日至11月10日;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时段为11月至次年3月底。)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按照秸秆禁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镇、党总支、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主体责任。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逐党总支、逐村研究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定期进行巡查调度和督导措施落实情况。镇分管负责同志、包保党总支领导干部、党总支书记、工作队长是直接责任人,逐村逐地块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是具体责任人,逐户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确保不落一户、不落一块地。按照镇领导干部、党总支书记、工作队长包管区,包保工作人员和环保网格员包村,村干部包组包地块、组干部包户的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任务、责任分解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禁烧责任,确保各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实行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完善镇、村网格化管理体系,继续实行最严格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网格化管理责任制。以村为单位建立全覆盖无死角的网格化秸秆禁烧管理体制,动员驻村帮扶干部、镇机关全体人员、村干部和党员等,下沉到网格中,明确各网格责任人,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按照人均管理面积100亩左右的标准,在田间地头设立禁烧值守点,配备灭火应急设备,实行24小时驻守、值班、巡查和看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任务不完成,人员不撤回。各村在村规民约中充实秸秆禁烧内容。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落实网格责任,带领农村群众落实好各项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 

(三)建立秸秆禁烧边界联动机制。与外县市区和相邻乡镇有边界地块的党总支、村主动联系,与相邻党总支、村建立秸秆禁烧联动机制,确保秸秆禁烧监管全覆盖、无缝隙。定期召开统防统治会议,研究解决联动协作中出现的问题,对禁烧动态和突发事件及时通报处理。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加强联合执法检查,确保不出现秸秆焚烧现象。

(四)持续强化执法巡查和监管力度。鼓励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的效率和水平。秸秆禁烧重点时段,要实行禁烧监控平台24小时监管,建立完善火情应急预案、火情应急队伍、配齐应急设备和器材,一旦出现险情,保证人员、设备能立即到位,将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技防、人防相结合,实现对露天焚烧行为的实时高效管控。

各村及包村责任人核实在地作物面积、收割时间、秸秆利用办法,实现秸秆利用覆盖所有农户、所有地块;对农作物已收割,秸秆未及时粉碎还田的,迅速组织人员帮助农户清运,采取集中存放、专人管理的方式进行处理,坚决杜绝秸秆随意堆放在田间、地边、沟渠内的现象。一旦发现秸秆随意堆放,相关村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和机械车辆处置到位。各党总支、村结合各自实际设立专门的秸秆集中堆放场,落实专人看管措施,满足秸秆堆放需要。

(五)认真落实作业农机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对作业农机的管理,严格执行农机作业技术标准,达不到要求的一律禁止在马坡区域内作业。除有青贮氨化、集中打捆利用等用途的秸秆外,小麦、玉米机收作业时必须加装秸秆切碎抛撒装置,小麦收割留茬高度必须低于10厘米,秸秆切碎长度不得长于5厘米,且抛撒均匀;还田作业时埋茬深度不得小于15厘米。加强对农机手作业培训,规范其操作规程,与每个农机手签订控茬、粉碎、抛撒、打捆和安全作业协议书,每台农机作业时各村指定1名村干部和包村人员跟踪监督,确保作业效果。做好农机政策扶持和农机保障、调配工作,镇纪委、镇农机站和马坡派出所联合行动,坚决打击霸地收割、野蛮截机、强迫作业等村霸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打击一起,对充当保护伞的村干部按村霸处理,是党员的给予党纪处分。

(六)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对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焚烧责任人按照上限给予经济处罚;涉及焚烧他人秸秆的,除按照上限给予经济处罚和赔偿损失外,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因焚烧秸秆烧伤烧死树木的,由林业部门按照森林法从严从重查处;对焚烧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由司法机关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对故意焚烧他人秸秆、造谣惑众、污蔑诬告的行为,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从严从重惩处。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联合巡查组,对全镇进行拉网式督导巡查,查禁烧措施到位情况,查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各党总支、工作队加大巡查力度,提高巡查密度,全天候保持战斗状态,一旦发现问题,快速出击,及时管控。特别是对沿省道104(济微路)两侧1500米范围内、临菏路两侧2000米范围内、东西环乡路、泗河和白马河河滩、相关村飞地、紧邻任城邹城地块等重点区域和易出现着火的点进行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监控防范,务必完成禁烧责任目标。抽调执法力量,建立强有力的打击秸秆焚烧专门班子,一旦发生案情,在第一时间进入侦查,确保发生一起、查处一起、惩治一起、教育一片,保持打击秸秆焚烧行为的高压态势。

(七)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全社会牢固树立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就是抓发展、抓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理念。在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强势宣传的基础上,各党总支、村要利用广播、标语、通告、宣传车、过路条幅、微信、手机短信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焚烧秸秆应承担的后果责任,让秸秆禁烧政策措施妇孺皆知、家喻户晓,营造全社会参与、全民动员的浓厚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做好秸秆利用、杜绝焚烧行为。每村悬挂禁烧横幅,800人以下的村不少于3幅、800—1000人的村不少于5幅、1000人以上的村不少于6幅,每天村广播宣传不少于2小时,值守点各村按照地块进行合理设置,值守人员统一配备禁烧袖标,严防死守,做好值班记录,保证24小时不留空档。禁烧期间,镇宣传办组织专人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力度,积极主动与报社、电视台、电台、网站等新闻媒体联系,通过微信、网站等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宣传报道先进典型,曝光恶意焚烧行为,强化警示作用。5月份和9月份,在全镇中小学集中开展一次以每个班办一期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黑板报或主题班会、向每名学生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培养学生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意识,发挥好小手拉大手作用,促进秸秆禁烧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对秸秆禁烧的群众监督,设立公开举报电话(镇秸秆禁烧公开监督电话为0537-8661038),集中受理群众举报,并反馈查处情况。

(八)加强秸秆禁烧常规性监督管理工作。各级秸秆禁烧办公室(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发挥秸秆禁烧监管牵头部门责任,加强露天焚烧秸秆常规性监督管理工作。在秸秆禁烧非重点时段,要持续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和督导,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巡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确保全年不发生秸秆露天焚烧。

四、职责分工

(一)镇农业办:认真履行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禁烧办公室)职责,牵头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工作;负责秸秆禁烧常规性监督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秸秆焚烧行为。

(二)镇环保办:积极主动协助农业办公室共同抓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做好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大气质量监测和督查工作;负责与上级环保部门沟通协调卫星遥感监测等工作。

(三)镇纪委、监察室:加大督查问责力度,按照有关规定和问责办法,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镇宣传办: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积极主动与上级报社、电视台、电台、网站等沟通联系,在相关专栏上发布我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信息;用好微信、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工作;负责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典型。

(五)镇财政所、农经站:负责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整合用好有关资金集中用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落实秸秆禁烧工作经费。

(六)微北教育集团:负责组织全镇中小学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三个一”活动。

(七)马坡派出所:加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巡查力度,负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有关规定,抽调足够警力,依法从严从重查处蓄意焚烧秸秆和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对焚烧秸秆引发的火灾及时进行扑救,做好与消防部门的联系沟通协调工作。

(八)镇民政办:负责加强对农作物种植大田内传统祭祀习俗焚香烧纸用火行为的管控,宣传推动绿色文明祭祀,引导群众树立生态环保意识。

(九)镇村镇办:负责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组织镇、村环卫人员加强秸秆的清理清运和督导巡查工作;加强与伟琦物业的沟通联系,协调处理全镇禁烧期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十)镇经贸办:加强对秸秆加工和生物质利用企业的沟通联系和指导协调,拓展工业领域秸秆综合利用渠道,提高综合利用效益。

(十一)马坡交管站、公路站:负责保障禁烧期间农机、秸秆运输车辆、禁烧督导和宣传车辆道路运行畅通;负责做好道路晒粮清理清除工作。

(十二)镇水利站:负责“三夏”、“三秋”期间农田水利灌溉和维护排查协调工作;负责按照河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河道内种植高秆农作物和弃置、堆放秸秆的行为进行督导查处上报。

(十三)镇农机站:加强对秸秆农机化利用的指导,制定发布秸秆机械化作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培育秸秆还田专业服务组织,争取并落实有关深耕、深翻、深松政策,提高秸秆还田效益和质量;加强对农机手的宣传教育,确保安全作业。

(十四)镇林业站:负责按照森林法和有关规定,从严从重查处因焚烧秸秆造成烧毁树木以致引发火灾的行为;做好禁烧期间林木管护工作。

(十五)镇扶贫办:用好产业扶贫专项资金,因地制宜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和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就地就近开发农业资源,促进增收脱贫。

(十六)镇妇联: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和妇女在农村、家庭中的关键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十七)镇团委: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先锋队作用,引导广大农村团员青年,组织青年志愿者,全面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十八)马坡供电所:负责农田内、麦场内、秸秆集中堆放点及其附近输配电线路的检查与维护,防止因违规用电或设备故障引发火灾;保障“三夏”、“三秋”期间电力的安全供应,做好24小时值守和抢修工作。

(十九)微山县第二人民医院:负责“三夏”、“三秋”期间群众基本医疗卫生和突发事件人员抢救工作;保障“三夏”、“三秋”期间医疗卫生安全服务工作,做好24小时值守和备勤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镇、各党总支、村和相关部门单位,要把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惠民工程,切实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全民动员,群策群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及时调整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力量,充分发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统筹协调机制作用,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统筹研究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按照硬抽人、抽硬人的要求,抽调骨干力量,建立强有力的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集中办公,全力以赴抓好工作推进。镇党委、政府成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到位”,制定目标明确、责任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确保人员在岗履职尽责,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值班和督导考勤制度,明确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同时,禁烧期间,所有秸秆禁烧责任人和值守人员保证24小时手机畅通。各党总支、村,各部门和相关单位牢固树立全员抓秸秆禁烧的观念,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作为全年中心工作,全员上阵、分工负责、分兵把守、及时清理、集中攻坚,确保辖区内不出现秸秆焚烧现象。

各责任部门、单位、党总支、村务必进一步提高认识,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作为当前头等要办的大事、急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分兵把守,又要高度协调,通力协作,在镇禁烧领导小组的统筹调度下,搞好联动,相互衔接,共同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导巡查。镇禁烧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成立秸秆禁烧巡查组,每天由两位副科级领导干部带队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等督查形式,对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巡查,发现问题隐患立即督促限时整改。

(三)严格责任追究。快速从严查处“第一把火”,形成震慑力。对发生露天焚烧秸秆及国家、省卫星监测通报和各级生态环保检查发现秸秆焚烧火点的,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根据《济宁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量化问责暂行规定》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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