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423579-8/2023-041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微山县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评优奖励 |
成文日期: | 2023-06-27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山东省“美德少年”评选标准、评比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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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选对象 中小学在校学生(含特殊教育学校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参选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品德润身、公德善心、大德铸魂。 2.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 3.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积极参加劳动实践,综合素质较高。 (二)具体标准。 参选学生在满足基本条件基础上,须在以下一个或几个方面有突出表现: 1.信守家庭美德,在家庭做个好孩子。心存感恩、孝敬父母;自立自强,分担责任;勤俭节约,常做家务;邻里和睦,共促和谐。 2.恪守学生道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勤奋好学,成绩优异;尊敬师长,帮助同学;关心集体,主动担当;乐观向上,自尊自信。 3.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做个好公民。遵纪守法,诚实 守信;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热爱自然,保护环境;乐于助 人,见义智为;崇尚科学,珍爱生命。 三、评选类别及推荐数量 (一)评选类别。拟分为爱国文明、励志勤学、尊师敬长、孝老爱亲、勤俭节约、恪守公德、诚实守信、公益环保、助人为乐及其他,共10个类别。 (二)推荐数量。市教育局根据我区中小学在校学生数确定8个推荐名额,县区推荐人选要兼顾评选类别,避免过于集中。 评选办法 (一)学校组织发动。2023年7月底前,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美德少年”标准讨论,准确把握评选要求,根据区教体局工作安排,通过学生自荐、班级投票、学校评选等程序,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山东省“美德少年”推荐表》(附件2)报送区教体局教育科。鼓励学校定期开展“美德少年”评选活动,推选学生身边的美德榜样。 (二)区级遴选推荐。2023年8月20日前,区教体局组织专家、校长、教师,并邀请学生和家长代表,对推荐人选进行遴选。推荐人选及其事迹须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材料(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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