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26004334956B/2023-0179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就业政策 |
成文日期: | 2023-06-16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就业创业】2023年微山县就业创业政策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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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 1、适用对象及应具备条件 个人借款人范围:法定劳动年龄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济创业青年,对上述群体中的妇女及残疾人,纳入重点对象范围。 个人借款人应具备条件:1、在申请地内自主或合伙创业,持有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未在其他单位就业、参保。2、申请人及配偶有良好的个人信用,具有还贷能力。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企业借款人范围: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规定,且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不含视同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原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企业借款人应具备条件:1、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还款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2、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社会声誉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无重大诉讼案件。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2、贷款额度及利息 个人: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为20万元,最长期限3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或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及各类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且合伙人、组织成员均符合借款人条件,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可申请不超过60万元的贷款。 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为400万元,最长期限2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3、提交材料: 个人:申请人应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社会公共服务中心进行个体经营就业登记,并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人员类别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小微企业:提供企业法人居民身份证、企业职工花名册(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劳动合同起止时间)、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类别证明材料、企业财务报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填写贷款申请表。 4、经办流程 (1)提交材料初审通过; (2)微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会同合作银行信贷人员现场考察申请人经营场所及实际经营状况; (3)申请人授权银行信贷人员查询征信及提供反担保材料(十万元及以下免担保); (3)微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贷审会审批贷款额度; (4)合作银行履行放款程序。 5、咨询电话 :0537-8222068 6、经办单位:微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附:各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及合作银行联系方式
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及创业 岗位开发补贴 一、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 1、适用对象 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的,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包括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2、主要内容 补贴标准为1.5万元,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3、申领流程 (1)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注册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1年以上财务报表、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济宁市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 (2)审核认定。微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核实小微企业报送申请材料,经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4、咨询电话: 0537-8222434 0537- 8225116 5、经办单位:微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1、适用对象 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2、主要内容 按照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3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3、申领流程 (1)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注册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招用人员名单、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1年以上财务报表、高校毕业生出具毕业证书、《济宁市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表》。 (2)审核认定。微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核实小微企业报送申请材料,经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4、咨询电话:0537-8222434 0537- 8225116 5、经办单位:微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1、适用对象 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 2、主要内容 家政服务机构为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法定劳动年龄内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经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数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 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数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 3、申领流程 (1)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向注册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从业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务协议、商业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员名单复印件、家政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从业人员《就业创业证》等信息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查。 (2)审核认定。微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核实用人单位报送申请材料,经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家政服务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4、咨询电话:0537-8222434 0537- 8225116 5、经办单位:微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1、适用对象 (1)平台范围。微山县行政区域内,已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或总部在外地,长期在微山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相关行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 (2)人员范围。依托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且由符合上述条件的新业态平台为其购买或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以下简称意外伤害保险)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业人员(不包括管理人员)。 2、主要内容 按照购买保险费数额的50%给予平台或个人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 3、申请流程 (1)补贴申请。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年度申报拨付。 (2)受理审核。微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收到补贴申请后进行审核,确认补贴申领资格。 (3)信息公示。对经审核确认符合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微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拨付。 4、提供材料 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的新业态平台企业按当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人数填写《济宁市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1)、《济宁市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花名册》(附件2),向机构所在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开户银行账号;②商业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名单复印件;③新业态平台企业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服务)协议。 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的个人提交以下材料:①与新业态平台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服务)协议证明;②商业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③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5、咨询电话:0537-8222434 0537-8225116 6、经办单位: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就业见习补贴 1、适用对象 经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设立的青年见习基地。 2、主要内容 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周岁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支付基本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的就业见习基地,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第4个月起用人单位可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继续享受就业见习补贴至见习期满。 3、申领流程 (1)见习基地需提交“微山县青年见习基地补贴申报表、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招收见习生情况统计表、见习人员身份证、户口簿个人单页、报到证、毕业证、见习协议书、保单及发票、工资银行流水” (2)材料审核通过后将相应数额补贴打入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4、咨询电话:0537-8225116 5、经办单位:微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1、适用对象 微山县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 2、主要内容 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按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免征期间,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由单位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的金额和时间,给予企业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按照国家要求免征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期间,不再对企业给予以上三项社会保险补贴。免征期计入社会保险补贴期。疫情防控期间,符合有关规定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缓缴期满后,足额补缴缓缴社会保险的,视为正常缴费,享受相关补贴政策。 3、申领流程 单位申报。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毕业证书、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表》。 (2)审核认定。微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核实小微企业报送申请材料,经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4、咨询电话:0537-8222434 0537-8225116 5、经办单位:微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 补贴和岗位补贴 1、适用对象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2、主要内容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按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岗位补贴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最长不超过5年)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3、申领流程 (1)单位申报。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符合条件人员名单、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微山县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领表》、《微山县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考勤表》。 (2)审核认定。微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核实用人单位报送申请材料,经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4、咨询电话:0537-8222434 0537-8225116 5、经办单位:微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1、适用对象 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2、主要内容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定额社会保险。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月400元的定额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际缴费的2/3。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休(最长不超过5去)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事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3、申领流程 (1)人员申报。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社会公共服务中心申请定额社会保险补贴,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微山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2)审核认定。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社会公共服务中心进行材料初审,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材料复审。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4、咨询电话:0537-8222434 0537-8225116 5、经办单位:微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适用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主要内容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每月4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申领流程 (1)人员申报。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社会公共服务中心申请定额社会保险补贴,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微山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2)审核认定。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社会公共服务中心进行材料初审,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材料复审。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4、咨询电话:0537-8222434 0537- 8225116 5、经办单位:微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职业技能培训 1、适用对象 企业在职职工、脱贫享受政策劳动力及家庭子女、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失业人员等群体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2、政策内容 对以上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分别按照文件标准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具体标准根据不同培训类型、职业(工种)、课时等因素确定。 3、咨询电话:0537-8228366 0537-8222434 附:微山县职业技能培训备案机构名单
企业人才自主评价 1、自主评价适用对象 (1)自主评价企业范围。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2)自主评价人员范围。企业自主评价对象包括本企业在岗职工、在本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业务外包人员、开展校企合作的院校学生。 2、主要内容 企业申报备案材料,符合条件的提交省、市审核,经省、市进行评估,业务主管部门向企业发放备案回执,开展企业人才自主评价。 3、申报流程 申报企业制定评价考核方案。企业自主评价应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组织。企业在实施评价前制定本次评价考核方案,并将评价考核方案通过山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报送备案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评价考核方案内容与方式、考场安排、参加评价人员信息以及监考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员安排情况等。企业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技能人才现状,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制定本企业人员的申报条件和破格申报条件。经省、市审核无误后,开展企业人才自主评价。 4、咨询电话:0537-8229616 5、经办单位:微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企业引进青年人才补贴 1、适用对象及补贴标准 博士研究生:企业新引进的全职工作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市财政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5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硕士研究生、学士本科:对企业新引进的全职工作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全日制学士本科生(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属首次在济宁就业,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税务登记县级财政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其中,本硕均为“双一流”高校或原“211”“985”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引才补贴标准提高为每月3000元;“双一流”高校或原“211”“985”院校的学士本科生,引才补贴标准提高为每月2000元。补贴资金由企业税务登记县财政承担。 引才补贴说明:用人单位可按不高于30%的比例从引才补贴中列支引才工作经费,其余资金通过绩效考核方式,差异化补贴相应层次引进人才。 2、政策支持范围 在微山县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各类企业。人才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日期为2020年6月15日(含)以后,属首次在济宁就业,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日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全日制学士本科年龄不超过30周岁。 3、申领材料及办理流程 人才身份证、学历证书、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具体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青年人才(博士)”引才补贴的,通过市人才服务中心在线申报平台http://60.211.225.16:8081/)申报;申请“青年人才(硕士、本科)”引才补贴的,通过各县(市、区)人社局申请。 审核。对申请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并对所有申请人员社保缴纳情况进行复审,形成引才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 名单公示。在网站进行公示拟发放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政策兑现。公示无异议的,向市、县财政部门申请资金。补贴资金发放到人才所在单位。 4、咨询电话:0537-8226907 5、经办单位:微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就 业 登 记 1、适用对象 企业在新员工入职时,一定要先做单位就业登记,再去办理劳动合同、参保缴费等事宜。灵活就业登记及个体经营也要做好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登记。 2、主要内容 单位就业登记:由企业进行网上申报。用IE8以上浏览器,登录网址http://103.239.153.109/sdggfw/index.action,或登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网上服务系统。用人单位在注册界面选择公共就业服务,进行注册后,查询绑定企业基本信息,进行人员维护,就业人员登记并提交。 个体经营登记及灵活就业登记:个体经营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灵活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所在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社会公共服务中心办理。 3、咨询电话:0537-8222434 失业登记 1、适用对象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我县城乡劳动者。在我县就业后失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港澳台居民)可参照执行。 2、服务内容 所有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均可以进行失业登记。 3、办理条件 “劳动年龄内”是指年满16周岁及以上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内;“有就业需求”依据个人申请;“处于无业状态”依据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记录。 4、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无需任何材料;线下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现场办理。 5、咨询电话:0537-8222434 免费发布用工信息 1、适用对象 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和求职者 2、主要内容 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和求职者,在“山东公共招聘网”网站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发布招聘职位信息、求职信息。 3、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求职者登录“山东公共招聘网(http://ggzp.hrss.shandong.gov.cn/)”,新用户企业点击“企业注册”、求职者点击“个人注册”。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完善注册信息,审核后可发布招聘信息、求职信息,实现网络洽谈; (2)各用人单位也可将招聘信息、营业执照电子版、经办人身份证电子版材料发送至wsrcfwzx@sina.com,审核通过后在“微山人社”、“微山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外公布。 4、咨询电话:0537-8226907 业务咨询电话 微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8222068 8222434 韩 庄 镇:8511916 微山岛镇:8559017 昭阳街道:18854798031 夏镇街道:6539676 付村街道:6583339 欢 城 镇:8610555 留 庄 镇:8637677 两 城 镇:18553727525 鲁 桥 镇:18766800179 马 坡 镇:6526626 南 阳 镇:8121156 张 楼 镇:8361005 西 平 镇:8342196 赵 庙 镇:6583712 高 楼 乡:8381176 开 发 区:1379172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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