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260043292687/2023-0308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微山县两城镇 | 组配分类: | 人大建议信息 |
成文日期: | 2023-06-15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微山县两城镇人民政府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2017号建议《关于鲁山林场发展乡村振兴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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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鲁山林场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鲁山林场是1960年8月经省委批准建立的,面积591.23公顷。鲁山林场位于微山县北部两城镇境内,在南阳湖以东、独山湖以北、两城鲁村以东的低山丘陵区,东与邹城接壤,南界象鼻山,北至黄山口,西到庙山,东至鸡窝山。林场现有侧柏防护林8392亩,蓄积48673立方米,平均每亩5.8立方米,最大10立方米,最小4立方米。全场活立木总蓄积约48673立方米;其中散生木50立方米,占总蓄积的0.1%;林分蓄面积约48673立方米,占总蓄积的99.9%。 针对您提出“做好旅游发展规划”以及“整合项目资金”的建议,因该林场管理权为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单位鲁山林场(事业单位)所有,两城镇将多方协调,积极与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山县文化旅游局、鲁山林场(事业单位)等单位沟通联系,共同研讨商业旅游开发的可行性,多方向对上争取政策资金,高标准制定该区域发展规划。 针对您提出的“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由于该森林覆盖面积较广,且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多发,火灾隐患逐渐增多,当前该森区防火任务越来越严峻。一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森防指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接到您提出的关于修建鲁山林场鲁村林区环山消防应急生产道路的建议后,两城镇积极与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就鲁山林场就该建议进行讨论。因林场山势复杂,修建应急生产道路,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多部门联合推动。接下来,我镇将协同自然资源部门组织人员进一步调研、论证,积极向上衔接汇报和争取政策,力争列入鲁山林场发展规划。 针对您提出的“做好运营”和“扩大宣传”的建议,由于鲁山林场管理权为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伏羲庙管理权为微山县文化和旅游局,我镇将积极与相关科局对接联系,深挖旅游资源的可行性与相应途径,加快补齐旅游短板,努力擦亮两城文旅名片。 两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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