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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返还公示

来源: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5-09 10:4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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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稀(微山)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山东朝阳伟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微山钢研稀土配套车间二期工程已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付款单位山东朝阳伟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返还该工程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结束。若施工单位山东朝阳伟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工资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微山县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进行投诉。若未接到欠薪投诉,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返还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限: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17日

    联 系 人:时 伟

    联系电话:13854726400

    联系单位:微山县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微山县城后路59号113室



微山县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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