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260043126937/2023-035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微山县南四湖综合管理委员会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信息
成文日期: 2023-05-2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微山县南四湖管委会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3号(关于大力发展生态渔业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26 00:00 浏览次数:

薛现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生态渔业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南四湖管委会立足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在全面完成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渔业养殖退出的基础上,围绕渔业增效、渔民增收、渔村富足,加快构建生态渔业体系,优化服务保障体系,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先后获得“中国河蟹生态养殖示范县”、“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等荣誉称号。

一是开展池塘生态化改造。分期、分批对渔业养殖池塘实施生态化改造,建设封闭式生态渔业园区,设置尾水净化区(面积占园区面积的10%,实现外封闭、内循环,推广生态养殖技术。

二是加强科技兴渔。积极涉渔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促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全面提升渔业科技化水平。建立健全了以县渔业发展服务中心和县渔业养殖试验中心为龙头渔技推广体系通过“优才计划”引进专业技术人才8名,充实到渔业技术推广一线

三是坚持质量兴渔。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和违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在渔湖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方面制订严格标准。微山县南四湖现代渔业养殖标准化试点项目入选山东省标准化试点项目,国家智慧生态渔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入选第十一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

四是强化湖区综合管理。完善执法监管体系,调整组建南四湖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在涉湖乡镇(街道)设置执法中队11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违法经营生产行为。

五是做好渔业资源养护。持续开展南四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连续17年不间断开展增殖放流,累计投放各类优质鱼苗4.5亿余尾,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严格执行全年禁渔制度,组织开展水生生物保护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南四湖渔业生态环境。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具体工作建议,我们进行了深入研究,形成了如下工作建议。

一是大力发展休闲渔业。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要素向休闲渔业及旅游、交通、文化、体育等关联产业汇聚,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充分挖掘渔业、文化和自然资源优势,推动休闲渔业从垂钓、观光、餐饮向研学教育、康养民宿、渔事体验、民俗文化等多功能拓展,培育渔家乐、休闲渔业园区等多种休闲渔业发展模式,丰富产业形态。加强休闲渔业基地、渔村、码头等区域水电交通、垃圾污水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餐饮、住宿等服务设施条件,提升游客出游便利性和舒适度。

二是促进渔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研究制定新型渔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为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资金支持。切实加强县乡服务队伍建设,为经营主体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帮助其提高规范化程度,推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加强对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者的文化、管理、科技、市场等方面素质和水平,为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三是全面推进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对南四湖限养区养殖池塘实施生态化改造,建设封闭式渔业园区,设置养殖尾水净化区,集中建设水产养殖尾水综合处理、养殖废弃物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等设施,对养殖尾水进行治理,推进水产养殖向标准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提高池塘养殖机械化水平,完善进排水以及水质监测和处理系统,逐步实现养殖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合理控制养殖容量,打造生态健康、环境友好的池塘养殖业。引导养殖生产者减少养殖密度、减少养殖用药、减少冰鲜杂鱼直接投喂、减排养殖尾水,把水产养殖场建设成为美丽渔场。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提案中提出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深化研究,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确保我县生态渔业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渔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微山县南四湖综合管理委员会

20235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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