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26004322816B/2023-016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微山县留庄镇 | 组配分类: | 乡镇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3-05-23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留庄镇南四湖流域河湖水域岸线“清废行动”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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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南四湖流域河湖水域岸线环境面貌,保障南水北调水质安全,根据市、县工作部署,结合南四湖流域河湖水域岸线整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南四湖环湖岸线及入湖河流为重点,集中整治南四湖流域河湖岸线“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及废弃船舶随意丢弃、渔船随意停靠、住家船周边“脏、乱、差”等突出问题,打造“水清、岸净”的河湖水域岸线环境,全力保障南四湖流域生态安全。 二、时间安排 5月上旬至6月底前。 三、行动范围和工作任务 “清废行动”对南四湖流域河湖水域岸线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南四湖环湖岸线以及入湖河流岸线。镇水利站负责入湖河流岸线,南四湖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六中队负责南四湖环湖岸线。围绕“12个重点”,集中开展排查整治行动,确保实现河湖水域岸线整治全覆盖。 1.集中整治河湖水域岸线管理范围内生活垃圾堆、建筑 圾堆、柴草秸秆堆、弃土堆等;对未经许可私搭乱建占用河 岸线等行为依法清理。 (责任单位:管区、村、各级河长、镇城建办、南四湖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六中队、经委、伟琦物业) 2.集中整治河湖水域岸线渔船乱停乱放现象,合理设置渔船集中停靠点,引导渔船有序摆放。(责任单位:管区、村、各级河长、南四湖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六中队) 3.集中整治河湖水域岸线附近住家船周边环境,规范住家船停靠,严禁生产设施、生活物资乱堆乱放等。(责任单位:管区、村、各级河长、镇城建办、南四湖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六中队、伟琦物业) 4.集中整治河湖水域岸线废弃船只,打捞、清理河湖内废弃、沉没船只。(责任单位:管区、村、各级河长、南四湖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六中队) 5.集中整治河湖水域岸线畜禽养殖,指导畜禽养殖场户规范建设粪污收集处理设施,严禁粪污外排;清理河湖岸线畜禽粪便,严禁鸭、鹅等畜禽散养入湖。 (责任单位:管区、村、各级河长、畜牧站、环保站) 6.集中整治河湖水域岸线排灌站站前水质,严格排灌站管理,防控积存污水直排河道。 (责任单位:管区、村、各级河长、水利站) 7.集中整治禁渔期间(3月10月—6月10日)河湖内非法设置的捕捞网、地笼等捕鱼设施,维护河湖渔业生态安全。(责任单位:管区、村、各级河长、南四湖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六中队) 8.集中整治码头港区周边环境,加强日常管理,指导停 靠船只有序摆放,垃圾及时清理,确保河湖岸线码头环境卫生。 (责任单位:管区、村、各级河长、交管所) 9.集中整治南四湖历史遗留问题,按照时间节点推进码头、 厂房、电力通讯设施等问题整改。 (责任单位:管区、村、各级河长、镇河长办) 10.集中整治修复湖堤破损道路,安装边界指示牌。(责任单位:交管所) 11.集中整治入河排污口。(责任单位:环保站、管区、村、各级河长) 12.集中整治清理报废车辆、老旧变压器、坟头。(责任单位:管区、村、各级河长)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即日起至5月15日) 组织召开动员会议,成立镇级工作专班,启动南四湖流域河湖水域岸线“清废行动”工作。围绕工作主题和重点整治内容,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5月16日—6月5日) 组织行业主管部门、管区、村,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影响河湖水域岸线问题。 (三)“回头看”督导阶段(6月6日—6月底) 镇河长制办公室联合纪委、环保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各村河湖水域岸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各村要成立日常巡管队伍,常态化排查整治河湖水域岸线各类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及河长制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管区、村要充分认识开展南四湖流域河湖水域岸线“清废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围绕“12个重点”,进一步细化任务、强化措施,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如期完成“清废行动”任务。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以此次“清废行动”为契机,探索总结河湖水域岸线工作监管方式和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和集中治理力度,巩固排查整治成果。 (三)强化主体责任,及时报送工作进展。认真组织此次南四湖流域河湖水域岸线“清废行动”工作,明确责任人,在集中排查整治阶段,每天下午4:00前报送排查整治台账,见附件,6月5日前报送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微山县留庄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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