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70826757491614L/2023-0136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成文日期: 2023-05-19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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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来源: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5-19 09:4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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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总局、省局和上级部门工作要求,以“四抓四提”作风建设为统领,把握落实“两个责任”主线,坚持法治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提升企业管理、风险防控、社会共治水平,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一、把握主线,持续落实“两个责任”

(一)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总局60号令要求,督促餐饮服务企业、学校食堂等单位配全用好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持续使用“儒厨大课堂”系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餐饮从业人员线上培训考核。督促指导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规范加工制作行为。

(二)推动包保责任落实。协助完善小餐饮等非企业单位包保责任落实细则。加强业务指导,配合推动四级党政干部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包保责任。

二、着眼长远,深入推进“三个监管”

(三)坚持法治监管。梳理完善市场监管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事项清单。根据省局制定印发的《连锁餐饮服务企业体系检查指南》,督促连锁餐饮总部落实“六统一”要求。严格按照地方标准《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防控要求》,高标准完成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强化网络订餐线上线下融合监管,继续开展订单量和差评量前十名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专项检查。持续推广使用“外卖封签”。

(四)深化信用监管。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做到应评尽评,督促按照规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以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为重点,探索实行信用分级监管。

(五)推行智慧监管。开展学校食堂、养老机构“互联网+明厨亮灶”线上巡查,督促问题整改,形成监管闭环。以学校食堂为重点,继续使用省局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继续在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三类重点业态推广应用“山东食链”。

(六)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以外卖、婚宴、商务宴请、自助餐等餐饮服务经营者为重点,依法查处其浪费食品行为。

三、注重提升,全力夯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础

(七)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推进“‘食安山东’建设三年提升行动”,开展“餐饮环境卫生提升年”活动,落实“五净”等五个方面23条标准要求,推行色标管理,推广明厨亮灶,建设“清洁厨房”。落实“六项标准”,推动小餐饮规范提升。推广使用“儒厨大课堂”微信小程序,推广使用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项。

(八)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加大中高考、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连锁餐饮等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对校外供餐单位及向学校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的销售单位开展专项抽检。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落实食品安全事故2小时报告、舆情事件24小时反馈制度,快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九)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完善量化分级评定,推行“笑脸笑到店外”,引导群众“寻找笑脸就餐”。持续指导属地开展“红黑榜”发布。坚持审慎适度原则将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等“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信息逐步有序开放,提高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十)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监管水平。开展“儒厨大课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年”活动,以打造业务精、技术专、能力强、水平高的餐饮服务食品监管队伍和提升餐饮食品安全整体质量为目标,坚持线上线下同步进行原则,开展全覆盖、多轮次、多形式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基层监管人员日常监管能力,增强问题发现能力,提升执法办案能力,打造具有济宁特色的“儒厨大课堂”培训品牌。

附件:《202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重点工作清单》

                                                                                                                                            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9日   

附件

202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重点工作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

工作目标

完成时间

工作措施

备注

1

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不断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水平。年底前,学校(幼儿园)食堂80%、养老院食堂和中型以上餐饮单位60%达到“清洁厨房”要求。“儒厨大课堂”线上虚拟培训场景小程序,餐饮单位注册使用率90%以上。

12月底前

1.开展“餐饮环境卫生提升年”行动,落实“五净”等五个方面23条标准要求,建设“清洁厨房”;

2.11月底前,对达到“清洁厨房”标准的餐饮单位进行抽查。


1.规范连锁餐饮服务企业经营行为,督促连锁餐饮总部落实“六统一”要求;

2.4至9月,市局选取3家连锁餐饮总部及门店开展随机检查。


根据重大活动计划安排,高标准做好各类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1.实施网络订餐线上线下融合监管,每季度开展订单量和差评量前十名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专项检查;

2.持续推广使用“外卖封签”。


落实“六项标准”,积极推动小餐饮规范提升。


持续推进餐饮聚集区规范提升,12月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规范1个(条)。


做好制止餐饮浪费工作,3至5月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


全面推广使用“儒厨大课堂”线上虚拟培训场景小程序,督促餐饮单位注册并使用小程序进行培训考核,12月底前各县(市、区)餐饮单位注册率90%以上。


开展“儒厨大课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年”活动,10月底前市局组织开展技能竞赛。


2

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进一步压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发生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2月底前

以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为重点,探索实施食品安全信用分级管理;


1.常态化落实“每周自查、季度监督检查、飞行检查、督导检查”制度,指导市县每季度完成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学生供餐单位全覆盖监督检查;

2.市局在4月底前和10月底前开展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春秋季开学飞行(督导)检查。


加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应用,开展线上巡查,形成监管闭环。


持续在学校食堂、校外配餐单位、中央厨房等三类重点业态推广应用“山东食链”,实施全程追溯。


强化应急处置,及时、妥善处置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含疑似)及舆情事件。


3

推进餐饮环节“两个责任”落实

学校食堂、餐饮服务企业等单位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覆盖率达到95%以上。

12月底前

1.分业态细化学校食堂、餐饮服务企业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制度、表格参考模板;

2.6-9月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考核。6月底前持证餐饮单位培训考核覆盖率达到60%,年底前达到95%以上;

3.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企业等单位“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的指导,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发现总结基层工作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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