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26MB2858967H/2023-0123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微山县应急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安全生产 |
成文日期: | 2023-05-10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关于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定期报送制度和数据库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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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微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5月3日全省、全市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定期报送制度和数据库的通知》要求,县安委会办公室从即日起建立全县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并实施定期报送制度。请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学习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大安全风险标准,扎实开展好精准执法活动,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好重大隐患整改“整改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要求,确保及时消除各类重大事故隐患或重大安全风险。 为确保数据库信息及时可靠,请于5月12日(周五)10点前报送4月20日至5月12日期间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5月12日后,根据《关于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定期报送制度和数据库的通知》要求,每周五上午10时前报送当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联系人:董艳楠 联系电话:15318031291
2023年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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