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主体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用监督管理科(挂中共微山县个体私营企业综合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 拟订全县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协调应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组织指导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承担企业的信息公示并监督管理。承担本局登记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监督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方面行为。负责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政务服 务标准化。负责相关市场主体备案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以及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和应用相关工作。承担推动全县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在县委组织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指导下,负责配合县委组织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推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承担县个体私营企业综合党委日常工作。 |
价格监督检查科 | 负责拟订全县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
反不正当竞争科(挂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牌子) | 负责拟订全县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承担反垄断有关工作。监督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等行为。组织指导对全县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参与打击传销联合行动。拟订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 拟订全县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指导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消费者权益网络体系建设。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监督指导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指导全县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微山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
广告监督管理科 | 拟订全县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 措施,以及广告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监督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 拟订全县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推进质量强县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规范社会质量评价活动。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参与调查重大质量事故。承担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按照授权监督认证活动。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和自愿性认证工作的开展。负责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 |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 分析掌握全县食品(包括特殊食品)生产领域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拟订全县食品生产领域安全监督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监督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全县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 分析掌握全县食品(包括特殊食品)流通领域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拟订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实施食品流通和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林产品、畜禽及其产品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相关领域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 分析掌握全县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包括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拟订全县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督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全县重大活动 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监督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全县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 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监督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和推广应用。 |
计量和标准化科 | 贯彻落实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制度,承担全县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实施计量技术规范、检定规程。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拟订全县标准化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进行监督评估。推动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指导和依法监督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建设,依法管理和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开展标准化试点 建设工作,承担县级地方标准立项、审查、编号、发布等工作。 承担全县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监督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
知识产权科 | 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组织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措施办法。监督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承担驰名商标认定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工作。拟订全县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专利奖评选工作。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承担商标专利质押、转让等知识产权运用管理有关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承担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
药品市场监督管理科 | 依职责负责药品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现场检查以及相关产品处置。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抽查检验。承担网络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的监督管理。实施执业药师资格管理有关工作。依职责负责全县药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标准。组织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环节的现场检查,以及相关问题产品的处置。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以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生产环节质量抽查检验。 |
医序器械及化妆品监督管理科(挂不良反应监测 科牌子) | 依职责负责全县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组织指导相关问题产品处置。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组织实施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负责全县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信息的收集、核实、评价、上报、反馈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不良反应的调查、评价,组织一般性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性监测报告病例的调查评价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现场质量抽检,指导属地监管所做好不合格产品的后续处理工作。依职责负责全县化妆品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经营环节的现场检查,组织指导相关问题产品处置。 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组织实施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 |
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韩庄市场监督管理所 | 根据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市场监管局的授权,承担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
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山岛市场监督管理所 | 根据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市场监管局的授权,承担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
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昭阳市场监督管理所 | 根据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市场监管局的授权,承担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
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夏镇第一市场监督管理所 | 根据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市场监管局的授权,承担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
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夏镇第二市场监督管理所 | 根据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市场监管局的授权,承担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
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傅村市场监督管理所 | 根据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市场监管局的授权,承担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
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欢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 根据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市场监管局的授权,承担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
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留庄市场监督管理所 | 根据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市场监管局的授权,承担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
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 根据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市场监管局的授权,承担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
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鲁桥市场监督管理所 | 根据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市场监管局的授权,承担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
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马坡市场监督管理所 | 根据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市场监管局的授权,承担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
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阳市场监督管理所 | 根据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市场监管局的授权,承担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
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张楼市场监督管理所 | 根据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市场监管局的授权,承担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
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平市场监督管理所 | 根据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市场监管局的授权,承担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
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赵庙市场监督管理所 | 根据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市场监管局的授权,承担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
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楼市场监督管理所 | 根据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市场监管局的授权,承担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
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 根据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市场监管局的授权,承担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
餐饮服务执法中队 | 组织查处有关餐饮服务领域及本领域内食品相关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学校食堂的飞行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承办上级交办、督办及有关部门移交的此类案件的查处、交办、督办工作;承担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
食品生产执法中队 | 依法查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特殊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食盐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违反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承办上级交办、督办及有关部门移交的此类案件的查处、交办、督办工作;承担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
食品流通执法中队 | 依法查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特殊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食盐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承办上级交办、督办及有关部门移交的此类案件的查处、交办、督办工作;承担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
药品和化妆品执法中队 | 依法查处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化妆品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承办上级交办、督办及有关部门移交的此类案件的查处、交办、督办工作;承担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
医疗器械执法中队 | 依法查处医疗器械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承办上级交办、督办及有关部门移交的此类案件的查处、交办、督办工作;承担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
特种设备和认证认可执法中队 | 依法查处违反特种设备、认证认可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承办上级交办、督办及有关部门移交的此类案件的查处、交办、督办工作;承担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
产品质量和计量执法中队 | 依法查处违反产品质量、计量、纤维制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方面行为;承办上级交办、督办及有关部门移交的此类案件的查处、交办、督办工作;承担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