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26MB2858967H/2023-0124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微山县应急管理局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
成文日期: 2023-02-23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关于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督导的通知

来源:微山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2-23 13: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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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微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压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全力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对全县乡镇街道、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

主要督导乡镇街道、开发区安全生产属地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督导时间

224225

三、督导内容

1.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县安委会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和应急值守情况。

2.生产经营单位晨会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作业管理情况、事故警示教育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具体督导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2-4

四、督导人员组成

县政府督查室联合县安委会办公室组成4个督导组开展督导检查,具体分组情况详见附件1

五、督导检查方式

各督导组对照督导检查清单,通过调阅资料、实地抽查企业(每个乡镇随机抽查2家企业)等方式开展督导活动

六、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各督导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督导检查完成后当天将督导任务清单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汇总。乡镇(街道、开发区)经验做法和相关工作建议可一并反馈。

(二)纳入评议考核。各督导组对于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反馈属地应急办,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并视情况通报,督导检查情况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

严守工作纪律。各督导组要严格执行廉政纪律,严守保密等相关规定。

联系人:姚绪缘   联系电话:15092628832

电子邮箱:wsawhbgsdck@163.com

 

附件:1.督导分组

2.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清单

3.生产经营单位督导检查清单

4.生产经营单位现场检查表

 

微山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2023223

 

 

 

 

 

 

 

 

 

 

 

 

 

 

 

 

 

附件1

督导组

成员

督导检查辖区

一组

组长:政府督查室1名领导

组员:  旭(联络员17864737120

韩庄镇

微山岛镇

昭阳街道

开发区

二组

组长:政府督查室1名领导

组员:胡梦乐(联络员17854254810

夏镇街道

傅村街道

驩城镇

留庄镇

三组

组长:政府督查室1名领导

组员:柳新颖(联络员17851142717

张楼镇

西平镇

赵庙镇

高楼乡

四组

组长:政府督查室1名领导

组员:陈  

马培川

孙深远(联络员18136400236

两城镇

鲁桥镇

马坡镇

南阳镇


附件2

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清单

被检查乡镇(街道、开发区):                                             

序号

督查事项

督查要点

督查方式

问题描述

备注

1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贯彻落实《济宁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文件要求。

核查乡镇(街道、开发区)党(工)委(以下简称乡镇)主要负责人每月主持召开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会议记录。(不少于1次)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政府成员职责清单,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工作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并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

查阅乡镇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相关文件、2022年度述职报告等资料。

查阅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带队检查活动记录。(党委主要负责人每两个月调研1次安全生产工作;行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每月带队至少1次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2

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应当加强对本辖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排除或者不能立即排除的,应当及时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查看对本辖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情况,整改落实台账等资料,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记录等。


到辖区内企业检查时,一并核查监督检查情况,对照台账抽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3

县安委会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六个重点工程落实情况(包括方案制定,安全生产宣传工程、安全生产警示工程、安全生产考试工程、安全生产演练工程、安全生产自查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工程等六项内容开展情况)。

查阅乡镇安排部署六个重点工程相关会议记录;是否结合本辖区实际,细化制定本单位六个重点工程方案;是否组织开展包括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安全用电用气、取暖安全、烟花爆竹安全燃放、交通出行安全等安全宣传咨询活动;20221210日前是否组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部观看河南“11.21”火灾事故的警示教育片;是否组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所有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活动;20221230日前是否组织组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火灾事故应急演练;是否督促本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活动;是否对本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到辖区内企业检查时,一并核查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应急演练情况。

4

监管执法情况

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年度计划,通过现场检查、调阅资料等方式按计划做好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等行为及时劝告制止,并按约定时限上报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核查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制定情况,监管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查阅执法检查工作台账,非法生产经营等行为发现、报告情况。



5

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情况

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以及防范措施制定落实情况。

查看研究部署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相关文件。



6

重点时段应急值守情况

全国两会期间期间应急值班值守情况。

查看全国两会期间对领导带班值班和24小时值班安排落实情况,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情况。



 

 

 

 

 

附件3

生产经营单位督导检查清单

生产经营单位名称:                                                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

序号

督查事项

督查要点

督查方式

问题描述

备注

1

晨会制度落实情况

每天早晨正式开工前或每班交接时召开晨会,常态化分析查找、防范化解安全隐患点,督促企业职工绷紧安全弦,最大限度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晨会应组织班组或车间等一线生产经营单位单元所有作业人员参加,并由本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企业晨会资料应齐全并存档备查。

查阅企业近一周以来安全生产晨会台账和记录,核实每天早晨正式开工前或每班交接时是否召开晨会,是否覆盖全体班组或车间等一线生产经营单位单元。



2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开展排查,排查出的隐患采取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及时予以消除,暂时无法整改事故隐患制定治理方案及防范措施。

查阅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计划和各岗位隐患排查记录、隐患治理台账、隐患举报奖励落实情况等



3

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制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加强票证审批、资格审核、现场管理、作业报告等规定落实每年131日前将本单位危险作业种类、作业时间、主要作业场所等情况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查阅企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作业票台账,检查作业票中审批、安全措施确认等内容填写齐全。核查危险作业类型、数量和报告情况。(危险作业包括爆破、吊装、悬挂、挖掘、动火、临时用电、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有限空间、有毒有害、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以及临近油气管道、高压输电线路等危险作业)



4

事故警示教育情况

建立内部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建立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根据相关行业、地区发生的事故,及时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吸取相关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开展隐患大排查、技术改造、完善制度措施等工作,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查阅企业内部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对照相关行业、地区事故发生情况,查阅企业警示教育、安全培训、晨会记录、隐患排查记录等,核查是否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5

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应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分析和控制生产过程及工艺、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安全风险。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现场检查表》,到企业生产现场进行督导检查。



附件4

生产经营单位现场检查表

生产经营单位名称:                                              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问题描述

备注

1

风险管控

对照企业风险清单,核查现场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2

危险作业

危险作业票中载明的安全措施在作业现场应全面落实。



3

危险作业

危险作业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专业人员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4

危险作业

危险作业现场应安排人员统一指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进行现场监督。



5

特种设备

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应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6

特种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7

检测报警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应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企业应及时处置相关报警信息。



8

防爆电气设备

爆炸危险场所应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9

重大危险源

采取技术措施(设计、建设、运行、维护、检查、检验等)、管理措施(职责明确、人员培训、防护器具配置、作业要求等)、应急处置措施等进行管控。在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危险源点警示牌(内容包含名称、地点、责任人员、事故模式、控制措施等)。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完好可用,并及时处置相关报警信息。



10

消防设施

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消防设施保持完好有效,运行良好;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灭火器压力表指针在绿色区域,2年更换灭火剂。室内消火栓压力符合规范要求,水枪、水带齐全。



11

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设备保持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消防车道保持畅通,沿途实行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



12

人员住宿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13

用电安全

供配电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电气设备接地(漏电)保护装置齐全可靠,配电箱、柜、板安装及设置应符合安全要求线路(临时线路)和开关符合安全要求,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测和鉴定。



14

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米距离;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15

安全防护装置

对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



16

劳动防护用品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17

应急救援器材配备

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及装备,并定期进行检测与维护;企业岗位人员掌握应急救援器材使用技能。



18

作业行为

企业应监督、指导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19

其他

现场检查发现的其他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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